非法没收签证押金要退还 宁波“中旅”纠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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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2月14日 07:00:0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宁波中旅给我打电话啦,让我去领回1.2万元的押金!”曾向浙江市场导报《维权周刊》投诉的王先生日前兴奋地给记者打来电话,再三感谢本报给予的帮助。
事件回放:
王先生是象山县人,去年9月,他与妻子一同去了趟新加坡探望女儿。然而,回国之后,为他俩办理签证的宁波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却将二人所交的1.2万元的押金没收了,理由是两夫妻超过了签证规定的35天期限未归,导致新加坡移民厅向公司追缴了罚款。
但王先生称,他和妻子多逗留的两个月,是经过申请并获得新加坡移民当局批准的,属合法逗留,新加坡方面是不可能对旅行社进行处罚的,宁波中旅在此事件中存在做假行为。
记者介入调查后发现,新加坡方面果然没有对旅行社进行过处罚,旅行社也无法出具相关被处罚的单据。当记者陪同王先生来到宁波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后,该所所长陈林钢表示,旅行社没有出示被罚凭证的情况下,扣走消费者的押金是违法的,他们会责令旅行社对此作出处理的。
2007年2月2日,《维权周刊》就此事件刊发报道《假借移民厅之名没收押金?宁波一消费者叫板中国旅行社》。
记者回访:
旅行社退还押金基于什么样的考虑?导报记者昨日联系了宁波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一位许总告诉导报记者,王先生夫妇的签证是通过上海航空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向新加坡领事馆办理的,最近“上航国旅”给他们打来电话说,可以退还客户赴新加坡的押金了,得到这一消息后,公司便及时地通知了客户。
导报记者随后又联系了“上航国旅”签证部的胡小姐。她表示,新加坡驻上海总领事馆经过向新加坡移民厅的调查,明确表态不会对旅行社进行处罚。
既然这笔钱最终可以被退还,那“宁波中旅”的经办人员此前为何表态,处罚是肯定的?甚至还出具书面《告知单》,声称公司已被新加坡移民厅追缴罚款?王先生夫妇尽管宽心了不少,但对这一些问题,他们仍然困惑不已。
来源:
浙江市场导报
作者:
记者 陈彤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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