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浙江丽水有“小姑娘”之称的42岁妇女杜益敏因非法集资近2亿元,被警方依法逮捕。当地一位金融界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国务院已启动有关部委联合围剿非法集资问题。按目前情况发展,距离下一个公司倒下也为期不远了。”
仿佛为了验证他的说法,仅隔4个多月,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倒下了”,同时涉案的还有多名与其密切资金往来的老板。记者昨天从东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获悉,吴英案牵涉的金额到底有多大还无法获得准确数据,但目前有关调查取证工作正在全力进行,“还会有人陆续进入警方视野。”
吴英可能面临“两宗罪”
关于抓捕吴英,东阳公安部门的说法是:群众多次反映吴英及本色集团以高利率吸收大量民间资金,而当地银行系统也发现吴的账户上经常有大额资金汇入。经过几个月的调查,警方发现吴英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嫌疑。为防止群众的利益受到更大的损失,故果断采取行动。证据确凿下,警方的雷霆行动已将吴英“连根拔起”,就像参与清欠的一位东阳国税局人士分析,“翻身是不可能了,她要等的只是一纸宣判。”
“民间借贷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法律上有区别。”东阳市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首先两种行为的对象不同,民间借贷是针对特定公众如亲戚朋友、熟人发生的借贷行为;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针对不特定公众进行的借贷行为;其次两者目的不同,民间借贷往往是为了某件事急需资金,目的是明确的: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由于它的借贷行为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其目的是不确定的。
警方已经调查发现,吴英多次以月息三分以上的高利率向社会公众借款;而记者在连日的采访中也了解到,与吴英有往来的账户仅在义乌便多达20余个,终端牵扯的债主更是无法估计,而几名到清欠处登记的债权人也表示,钱都是转了几个弯借给对他们来说很陌生的吴英,也无从得知钱被用到了哪里——基于上述事实,按照《刑法》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定,吴英将可能面临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然而,根据相关调查的深入展开,吴英身上可能还背负着更重的罪行。同样是来自警方的消息,吴英的资金链条已呈现出断裂的迹象,多名债主向其讨要欠款不得后选择了报案。记者也在采访中发现,吴英在向借款对象承诺1角甚至更高利息的同时,一系列投资举动却根本无法获得相应的回报。尽管吴英多次公开声称要用事实证明自己的投资理念,但“明知不可为而为,主观上不排除想故意占有集资款的可能。”这位法院人士表示,如果吴英被查出资金去向不明的事实,将可能构成集资诈骗。关于集资诈骗,一个最生动的案例是十多年前无锡的邓斌非法集资案,她最后被执行了死刑。
吴英只是“擦边球”没打好
吴英说过“我的钱是干净的”,她也承认自己向“朋友、干姐姐”等人借过钱,可法律却认为她“涉嫌非法集资”。两天来,记者曾随机采访了东阳、义乌两地的10余名大小老板,其中有8名在不透露姓名的前提下,承认自己“曾经或正在使用有集资性质的钱。”事实上,无论法律的文字表述如何准确,专家和业内人士们如何解读,放到实际操作层面,“民间集资与非法集资之间的界限一直很难说清楚,有时候其实只是一句话的差别。”一位东阳典当行的老板这样说。
很多人不解,吴英可以许诺1角甚至更高的利息向民间集资来操作本色旗下形形色色的产业,为何不老老实实去跟银行借,资金成本岂非低得多。“凭借吴英的产业规模,首先银行可以贷给她的数额根本不能满足其需要。”撇开吴英可能存在的诈骗目的,这位典当行老板表示,以吴英的信用度、产业前景包括社会关系看,银行是不大愿意也不大放心贷款给她的。事实证明,本色集团曾在东阳工商银行有一笔1550万元的短期贷款。在银行的催逼下,“无奈提前还款。”吴英也曾公开“诉苦”:当地银行不信任自己,说自己洗黑钱,“没有一家愿意贷款给我。”
吴英的遭遇在几位东阳当地的企业主看来“很正常”,“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贷款难早已不是什么新闻,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限制条件过多是一方面。”一位老板举了个例子,同样借2000万,如果从银行借,连审批加发放可能要一个多星期甚至更长时间,可“托熟人筹”可能都用不了一天。“商机常常是稍纵即逝,时间就是利润,利息高一点也就认了。”
截至2006年底,东阳市本外地存款余额是214.6亿元,贷款总额是145.56亿元,两个数字同比去年增长率分别是17.46%和15.79%——这是记者昨天从中国人民银行东阳支行了解到的数字。“贷款是银行盈利的唯一手段,只要合乎条件,我们当然愿意贷款。”东阳市工商银行一位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