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今起实行有偿举报犯罪线索制 最高奖两万元
www.zjol.com.cn
2007年03月01日 07:24:4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记者从省公安厅新闻办获悉,从今天开始,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公众有偿举报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今后,凡向公安机关举报破获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的线索的,经查证核实,公安机关将根据举报线索的价值,给予举报人1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对于那些特别重大案件则实行专案悬赏。
“将来,所有来给我们提供线索的举报者,在线索得到核实后,都可以根据线索的价值,得到相应的物质奖励。”杭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如遇到多人同时举报一个案件的情况,原则上根据举报时间,奖励第一举报人或主要举报人。
公众举报线索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线索,同时还可以是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线索、违反危险品管理法规,可能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线索、各类通缉、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落脚藏身线索以及其他重大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提倡实名举报,不便使用实名的,也应留下便于公安机关查证和实施奖励的联系方式。
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在3个月内领取奖金,无特殊情况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和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但对故意谎报、恶意诬告者,将依法查处。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金立操、胡丹
编辑:
李天锋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