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工会可进入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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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3月11日 08:41:2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日前,我市召开学习贯彻《杭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耀梁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今年开始实施的这一新《条例》赋予我市工会强有力的维权新手段:用人单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工会可以进入现场调查,并有权查阅有关资料;确认用人单位违法的,工会将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 ;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将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工会;对侵权的单位和个人,工会还可以向新闻媒体通报。
据了解,2000年至2006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机构受理并查处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从3049件上升到万余件。劳资纠纷也已扩大到劳动合同履行、工作岗位调整、工作时间延长、工资拖欠、转制企业职工的经济补偿和股权等诸多问题。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职工劳动权益的监督保护已迫在眉睫。作为我市第一部赋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权力的地方性法规,新《条例》为工会加强劳动法律监督、促进企业依法办事、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今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任务、内容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有操作性。
据悉,今年我市将组织万名职工、千家企业、百名选手、10支队伍进行新《条例》学习宣传的知识竞赛。“五一”前夕,我市还将组织各区县(市)产业工会举行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下月起,市总工会将着手进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选聘,并进行首批劳动法律监督员的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证书,持证开展监督。
来源:
杭州日报
作者:
通讯员高海伟记者王成
编辑: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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