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保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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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3月15日 10:42:3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收入、纳税情况属于个人隐私,很多纳税人都有这样的担忧:自己的这些信息会不会在进行申报时外泄?昨天,我省地方税务局出台《浙江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保密办法(试行)》。距离年所得12万元的纳税人进行自行纳税申报的截止期限还剩最后半个月,相关部门希望由此打消纳税人的顾虑,抓紧在最后期限前进行自行申报。
根据该规定,保密信息的范围包括个人身份、家庭住址、个人收入、征补退抵税款,涉及某个单位人员整体收入、纳税情况,以及其他要求保密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从受理、签收或接受纳税申报资料,到录入、归档等申报环节都将按“秘密”级信息进行管理。查询本人纳税申报信息,纳税人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由本人到主管地税机关查询,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查询他人的纳税信息。“这对很多因为有泄密顾虑而不来申报的人来说,可以说是一颗定心丸。”税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表了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表示全国进行申报的纳税人目前只有40万,申报进度偏慢。正因如此,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半个月已经成为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心理攻坚战”,税务部门动作频频,进行最后的冲刺。
除了出台保密办法之外,昨天起,我省地税局也在多家报纸上刊登温馨提醒,动员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莫利萍
编辑:
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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