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弟出气致人死亡 一审被判死缓赔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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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3月16日 16:20:5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35岁的贵州省水城县的吴老林因弟弟的女朋友骑自行车与他人发生碰撞,即找对方要求赔礼道歉,双方发生争吵,吴老林用水果刀猛刺对方胸部一刀后逃离现场,被刺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上周,吴老林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去年7月12日,21岁的吴胜兴(吴老林的同胞兄弟)女友代小妹骑自行车外出时与骑自行车的李勇发生碰撞,吴胜兴得知后,欲寻李勇理论。7月14日18时许,吴胜兴得知李勇在义乌市佛堂镇后塘村利民超市附近后,同吴老林、代小妹找到李勇,双方发生争吵。李勇的叔叔李君、李显波得知后赶至现场。双方在后塘村公路旁的树林边发生打斗,在互殴中,吴老林用事先藏在身上的水果刀朝李君的左胸部猛刺一刀,后两人逃离现场。李君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吴老林、吴胜兴逃往附近山上躲藏。吴胜兴在明知吴老林用刀刺中他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为帮助吴老林外逃。当日下午,吴老林、吴胜兴在义乌市后宅岗亭乘坐出租车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吴老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万元。吴胜兴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江胜忠 陈正明 王荣忠
编辑:
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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