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高墙大院,开宝马奔驰,有钱却赖着不还,就要告诉全社会你们欠钱了!”昨天上午,江干法院召开了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新闻发布会。张国民、张柏林、杨云峰等10人,杭州龙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乐科电子有限公司、杭州临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被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报财产。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规定(试行)》等规定,江干法院发布了首批强制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名录,公布的信息包括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标的金额等,敦促这些被执行人自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该法院申报财产。本次行动在全省法院属于首家。
首批被强制要求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涉及9家单位(法人)和10名个人,共涉16件执行案,涉案金额为270余万元,案由涉及民间借贷、租赁合同、行政处罚、股权转让等。
财产申报的顺序为(1)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等;(2)交通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3)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等不动产;(4)投资、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5)其他财产。被执行人在申报时必须附有财产明细表和相应的权利凭证。若无正当理由拒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财产的,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被执行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什么要公布
强制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名录?
“大部分人都是有钱,但不如实申报。”张法官介绍,他经办的一起贷借纠纷案,欠款人张国民是乐清大荆镇闹水坑村的村委主任、人大代表,在杭州古荡有一套房子,欠了12万多元,东躲西藏就是不肯现身还钱;还有一个包工头王清祥,干脆手机停机,直到法院查封了他家的车库,才送来1.5万元,眼下还欠着25万元。
执行局陈法忠庭长透露,已经派人向19名被执行者发布了《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财产申报令》,责令他们在2007年3月27日之前如实申报财产,其中被执行人浙江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申报近60万元财产。
分管执行工作的金建国副院长说:“我们发布首批财产申报令,就是要进一步明确违反财产申报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被执行人‘不敢不’、‘不能不’如实申报财产,以维护法律和司法权威,及时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金副院长介绍,一些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法院执行,总是千方百计隐藏、转移财产,被执行人财产难找也就成了法院执行难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申请人举证,社会各界举报和法院依职权查寻外,江干法院推出的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举措无疑将对缓解法院执行难带来推动作用。
一是有利于把执行法官从疲于与被执行人“捉迷藏”中解放出来;二是有利于缩短执行周期,全面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使法院在执行中有的放矢,实现执行效率的最大化,加快实现申请人的债权;三是有利于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示信于人,从而有利于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四是便于对涉嫌拒执犯罪的认定,有利于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暴力抗拒执行等严重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