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户拖欠物业费,杭州佳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老东家——耀江福村小区的53户告到上城区人民法院。通过法院调解或是判决,昨天,53个案子基本结案,它们的结果无一例外——业主须交清拖欠的物业费。
本报在1月7日曾报道过《耀江福村垃圾成堆》,当时,因为小区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而引起。虽然物管合同到期后,佳佳物管已撤离小区,但其间的纠纷仍未平息,先是佳佳物管告了53户业主,后是耀江福村的业主委员会告了佳佳。
案子开庭,业主们都会向法院大倒苦水:物管管理得不好,家里墙壁渗水,叫他们(物管)来修,修了又漏;我们小区的自行车经常被偷,我新买的自行车也被偷了;物管代收水费,不交给自来水公司……
业主普遍认为,因为物管管理混乱,所以可以欠物管费,这是自己手中最好的“杀手锏”。
“上了法庭,业主虽振振有辞,我们听了也会觉得有道理,但他们都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这是败诉的根本原因。”审理案件的周蓓法官说。
像这类案件在杭州已不是第一次,但基本都以业主败诉告终。审理这类案件的上城法院民三庭的3名女法官给了几点建议,对广大业主在自身的维权中,或许有点帮助:
◎出现了问题,先分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比如墙体开裂,到底是不是物管造成的?
◎确实是因为物管造成的,搜集相应的证据证明,或者通过业主委员会来解决,如果认为业主委员会不称职,可以另行选举。
◎在业主委员会改选时,积极参与,选择认真负责的业主作为业委会成员,不要盲目填写选票,并在他们以后的工作中进行监督。
◎关心业主委员会与物管公司签定的物管服务合同,具体明确地约定合同中每一个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