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竟玩起女儿“失踪”
警方告诫,千万不要把孩子当作离婚筹码
昨天,绍兴的汪女士拿着6岁女儿的照片,伤心哭泣。今年1月22日起,原本上幼儿园的女儿突然“失踪”,汪女士千辛万苦找爱女。没想到,“失踪”的女儿,原来被丈夫叶某给藏了起来。
80多天来,为能见到女儿,这位母亲向警方报警称女儿“失踪”、“被绑架”。得知是夫妻闹离婚时的“家务事”,警方一时拿不出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读幼儿园的女儿
突然“失踪”
1月22日下午4时20分许,汪父到绍兴某幼儿园接6岁的孩子时,却找不到。“她和父亲刚才在玩耍,你到楼上看看。”幼儿园阿姨说。汪父到楼上一看,仍不见小孩踪影。
从此,汪女士开始了漫长的寻女之路。消息很快惊动亲属。汪女士的舅舅等都在城区四处寻找。有一天,舅舅的手机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女儿在我这里,希望好好照顾汪某。”
看到短信,大家很气愤:“原来是她爸爸抱走了女儿,居然一声招呼也不打!”汪某怎么也弄不明白:孩子他爸为何要把女儿悄然带走:“我和女儿关系挺好的,女儿从小由我带,上幼儿园基本上由我接送,回家后我教女儿读图识字,睡前讲一些故事,让女儿安然入睡。女儿突然‘失踪’,不仅给我的工作带来影响,精神压力也陡增,几乎每天寝食不安。工作时,因想念女儿,我就躲在单位卫生间哭;回到家,独自在房间时,我不敢翻开女儿的相册,因害怕控制不住思念之情。”
每当汪女士骑电动车下班回家,瞥见别的夫妻牵着与自己女儿年龄相仿的小女孩、有说有笑的情景时,她的眼睛总会情不自禁地噙满泪水。
汪女士曾多次找到丈夫叶某的单位或打电话给丈夫,央求他让母女见上一面。遗憾的是,时间在一天天流逝,思女心切的汪女士至今未能见到女儿。
见女儿不成引发一串报警
叶某悄悄抱走在幼儿园上学的女儿,这与夫妻间的离婚官司有关。汪女士和叶某系高中同学。历经多年的恋爱“长跑”,两人于1999年11月走上婚姻的红地毯。婚后,汪女士生下一女。
自2005年以来,两人常为一些琐事争吵。去年,叶某以感情不和为由,两次向当地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在第一次离婚起诉中,当地法院认为他们夫妻两人的感情并没到所谓的破裂程度,叶某的请求被法院驳回。双方又“对峙”半年后,叶某再次起诉汪女士,请求判离婚。目前,该离婚案已开审过一次,还未判决。
“我很想维持这个家庭的,他在电信部门上班,我在保险公司上班,结婚几年来,平时没什么大的思想矛盾……他突然提出离婚,我很惊愕。后来我才明白,他家有重男轻女思想,我生了个女儿,他家一直对我不满……”汪女士说。既然叶家有这样的思想,那他为什么还要抱走女儿?
汪女士分析:“他抱走女儿并藏起来,不让我见面,是想逼我离婚,并将我扫地出门。如果,女儿他分走了,财产平分,我还得给抚养费等,我就什么都没了……”
为了与女儿见面,在法院还没判离婚案前,汪女士也想出了很多极端的办法。这个月初,她几次走进绍兴市公安局刑大、塔山派出所等报案。报案的内容让人惊愕,比如“女儿失踪案”、“女儿绑架案”等等。
当地警方起初接报案后,出警非常积极。但是很快发现,该起“失踪案”、“绑架案”的“祸首”,居然就是汪女士的丈夫、6岁女儿的亲生父亲。了解情况后,警方认为这些案件不能成立。离婚案牵涉到了女儿的监护权,孩子的健康和教育受到了影响。
当地警方最终想不出合理的办法,没法让女儿与妈妈见面。塔山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主要是担心安排夫妻双方见面后,女方可能会情绪失控,导致现场冲突……”
警方悄悄安排叶某带女儿到派出所,用相机拍下叶某与女儿手拉手的照片。等父女俩走后,警方又悄悄约汪女士,请她来看看80多天没能见面的、照片中的女儿。
叶某表示不能让她见女儿
如果真的把一个未成年人作为获得离婚的“筹码”,这显然不符合人道。对此,叶某提出他的看法:“我很爱我的女儿,每天都给她吃得很好,现在女儿比以前胖多了。你们放心,我不会把自己的女儿怎么样的。我就是不允许我老婆见女儿。”
“无论如何,你在法院还没正式判决前,就剥夺了你爱人对女儿的监护权,是不合法的。我们最好能从孩子的角度,好好考虑考虑,不要这么冲动。”记者在与叶某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沟通中,叶某以“不可能让她见到女儿”一句话告终。
汪女士说,到目前,叶某不但没让女儿上幼儿园,还整天让女儿躲躲藏藏,不让女儿生活在阳光下。“一个才6岁的孩子,正常的生活方式被大人离婚打破,又是上法院,又是见警察。女儿在遭受摧残,我很心痛……”汪女士想让记者帮她找一种合理的解决方法。
视频方式“见”女儿遭反对
民警建议,能不能用电脑视频方式,让叶某将女儿“带”出来“见见”妈妈。但记者将此建议一告诉汪女士,即遭反对。“作为妈妈,我想见到的是一个活生生的、很现实的女儿,而不是利用照片、科技东西搞来的……”她说。
在父母尚未离婚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应由其父母共同行使。然而,叶某表示,“我和她争女儿是争定了,不会放手的。”话语中,仿佛让人觉得,只要把女儿一直“藏”下去,就能得到女儿的终身监护权,并剥夺汪女士的监护权。
记者临走时,汪女士出示了一些丈夫“出轨”的“证据”,同时严肃地说:“无论如何,我们的婚是离定了,但他想剥夺我的监护权,也是不可能的。我需要女儿,女儿一直都是我照顾的,他没好好尽过父亲的义务。女儿太可怜了,有谁能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