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赶上班时间,一乘客临时打的,但因司机没按指定路线行驶导致乘客迟到并被扣奖金……昨天,出租车司机路师傅遭遇难题,谁来负担这笔扣奖。
未按指定路线行驶迟到了
昨天上午8点左右,浙A·T2503的路师傅在浙地珠宝门口接上一位女客人,要去解放路新华书店,并要路师傅往环城西路走。
按实际路程,客人指定的路线的确是前往目的地最近的路。但是,路师傅在掉头时,见到右转弯车道上已排起了长队,直行车道却挺空,他就上了直行车道。
客人再次要求走右转弯,但此时如果再转过去就是违法压实线变道了。就这样,路师傅直行过路口后右转武林路。因为路程增加且途中有些堵,乘客到达目的地时已过了8点30分的上班时间。
客人索赔被扣100元奖金
因为自己的原因,耽误客人上班时间,路师傅心里很过意不去。所以,到了目的地,他主动提出免收乘客15元车费。
但是,客人并未因此停止抱怨,同时提出路师傅必须支付她因为迟到而将要被扣发的100元奖金。
“我觉得,即使我按照她的要求走环城西路,也可能因为路堵耽误时间,所以拒绝了她的要求,结果,她就说要投诉我。”路师傅申辩道。
赔偿问题应双方协商解决
记者昨天就此专门采访了杭州运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行业服务要求,在不违反相关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出租车司机应该按照客人指定的路线行驶,否则应与乘客沟通。如果司机在改变行车路线前,已征得乘客的同意,那么在整个承运期间产生的车费以及因耽误时间导致的相关损失,司机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像路师傅这样,按规定必须退还乘车人车费。除此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管理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
“比如像这位乘客迟到被罚的100元奖金,不属于运管部门的管辖范围。”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乘客坚持要求司机支付这笔费用,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比如向法院起诉,通过举证来证明自己的损失,并要求司机赔偿。”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认为,对这个间接的损失,双方最好协商解决。因为乘客也有一定的过错,她明知早高峰路堵,本该预留出一点时间在路上。即使告上法庭,乘客在取证方面也有不少困难。“总不能说,因为你司机没有按照我要走的路线行驶,耽误了我一笔本可以赚10万元的生意,所以这司机就得承担这10万元损失。这显然也是有失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