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12日讯 (记者 周娜 通讯员 王翔)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大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将于五一起正式实施。新修订《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91年2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有16年。杭州市运管部门表示,《条例》尽管先后于1996年和2004年作了局部修正,但均为小范围的修改,其滞后性未得到根本改善。今年,新修订后的《条例》将明确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客运出租汽车的具体管理。
修订内容一:
5月1日起,乘客乘坐出租车,如果有吸烟行为、或者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超重、超宽、超长及污损车内卫生的物品、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要求的、乘客擅自按动计价器、损坏车内设施以及不配合司机做好出城登记手续的,出租车司机有权拒绝或者中断营运服务。出租车未按照规定安装或者司机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收费标准收费或者不出具发票的,出租车在起步价里程内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不能到达目的地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解读:修订后的《条例》从杭州的实际出发,对政府有关部门与经营者,驾驶员与乘客,经营者、承包人与驾驶员之间、合法经营者与非法经营者之间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作了科学合理的设定。
例如,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有执行政府应急决定的义务、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有得到相关费用或相应补偿的权利;规定了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中的义务以及乘客坐车时的义务;此外条例规定了对服务质量优秀经营者的奖励和对服务质量不好经营者的惩罚;规定了对在车上随意粘贴等一些轻微违法行为人性化的处理和对无证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高额的罚款。
《条例》还对经营权的转让作了规范,对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如此等等。这些都为预防和减少纠纷,打造和谐行业奠定了法律基础。
修订内容二:
5月1日起,出租车司机如果遇到上厕所、吃饭等临时需要暂停出租车营运服务的事情,应当在车内显示暂停服务标志。
解读:修订后的《条例》从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出发。新增加了要求有关部门应当在客流集中地设置客运出租汽车专用候客点;规定了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得吸烟、经营者不得在高峰时段交接班、允许交接班时同向载客、暂停服务时应当显示暂停服务标志,这些虽然是细小的问题,却都是实实在在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将为乘客提供方便、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
修订内容三:
5月1日起,对于无法提供营运证及其他证件,却擅自从事出租汽车营运业务的(客运出租汽车指依法取得经营权,按照乘客要求提供不定点、不定线的运送服务,并按照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9座以下包含9座的小型客运车辆),管理部门有权对车辆进行暂扣。当事人逾期不接受处理,经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接受处理的,管理机构有权委托拍卖机构对暂扣车辆进行拍卖。拍卖所得价款扣除拍卖费用、车辆停放费用以及罚款数额后尚有余款的,退还当事人。
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对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的力度这两方面作了较好的统筹兼顾,既规定了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暂扣车辆的条件、程序,最大限度的规范管理机构的执法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也规定了对由于行政相对人不配合执法逾期不接受处理的留滞车辆可以经公告后拍卖。
据了解,目前杭州市区被运管部门查获,当事人未来处理的9座以下(包含9座)的非法营运小型车辆共有326辆,其中最长停放时间已经超过两年,而每年运管部门为这些车辆停放所垫付的停车费用达到50多万。以前因为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来处理留滞车辆,这些逾期不接受处理的留滞车辆只能长期停放甚至烂在停车场内,这对国家财产、资源等都是一笔极大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