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拥有四个排气管的劳伦斯奔驰,应该很拉风,可最近一位劳伦斯奔驰的车主吴女士却为爱车的真实身份和理赔问题烦恼不已,因为她买的这辆新款奔驰居然是2004年产的改装车,保险公司不愿为2.9万元的维修费用全额“埋单”。吴女士现在已着手向有关部门反映,准备为自己维权。
消费者
新买的奔驰频出问题
3月7日,吴女士在市区劳伦斯奔驰汽车行花108万元买了一辆新款劳伦斯奔驰轿车。没想到,新车在两周内相继出现雨刷有异响,故障灯亮起的问题,经车行对该车进行系统升级后才可行驶。吴女士开始对这辆奔驰轿车的质量产生怀疑。
3月27日,吴女士驾驶这辆车发生碰撞并送修后,汽车维修厂的维修人员告诉她,由于这辆车的配件全部要从国外进口,所以修理费需要2.9万元。
保险公司
承保车型并非劳伦斯奔驰
事后,吴女士向事先投保的大地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保险公司人员检查过后,称这辆奔驰轿车曾经过改装,所以2.9万元的价格赔不下来。
该保险公司人员后来告诉记者,这辆奔驰轿车是经过劳伦斯公司改装的(即劳伦斯奔驰),并非原先承保的梅赛德斯奔驰轿车。而且,投保人也并未说明承保车“梅赛德斯奔驰轿车”已经改装成“劳伦斯奔驰”。梅赛德斯奔驰轿车经过改装后,其中一些配件的价格要比原装的贵好多,他们只能按照原先承保的轿车的车价作出理赔。所以,他们不用赔那么高的修理费。
纳闷的吴女士咨询了专业人士,结果被告知,发票上开的是“原装梅赛德斯奔驰”,但她买的是用2004年7月产的梅赛德斯奔驰改装过的劳伦斯奔驰。吴女士找该车行理论无果,于4月初向本报投诉。
车行
承认销售改装车
4月9日,记者从吴女士提供的这辆奔驰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上看到,这辆车确实是2004年7月出厂的,全称是“梅赛德斯奔驰3498CC小轿车(CLS350)”,质量保证期没有明确写明,上面也没提到这辆奔驰的改装情况。
该车行有关负责人后来承认,这辆轿车出厂时的确是2004年4月7日产的梅赛德斯奔驰3498CC小轿车(CLS350),所以发票上这么写也没有问题。这辆车经过劳伦斯公司改装后,已成为新款劳伦斯奔驰轿车,可能是他们的工作没有和保险公司衔接好才产生误会。至于为何库存两年多,是因为轿车改装需要很多步骤,耗时较大。
吴女士认为,她要买的是新款劳伦斯奔驰,这家车行在没有明确说明的情况下把这辆改装过的奔驰卖给她,已经欺骗了她。同时,这辆轿车是2004年产的,很多性能可能会因时间老化,改装只是对外观、内饰做了改动,其他主要配件仍然没有变动。事后,她向车行提出换车,车行表示要咨询有关人员后再给答复。
事后,据车行有关人员介绍,这是奔驰公司授权劳伦斯公司改装的,是通过有关部门备案的,是合法的。
律师
三方都有责任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杨康乐律师认为,车行在售车时,不得故意隐瞒事实,特别是那些直接影响消费者作出选择是否购买的事实,否则有欺诈嫌疑。消费者在订立购车合同,或者接受交付时,也应审慎审查,对于车辆显现于外的表象状况,应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异议,避免时过境迁给维权带来困难。至于保险问题,投保和出险是同一车辆,消费者投保时没有隐瞒情况,也不是购置后改装,保险公司接受投保时有充分条件可全面了解车辆状况,到了车出险后提出降低修复费用理赔标准的依据不足。保险公司不应“宽进(投保)严出(理赔)”,否则会有诚信危机。
4月9日下午,吴女士表示下一步会向市消费委投诉,如若不能调解,将可能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