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笔者从省地税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省地税局就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发出了通知。
税收定期定额征收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均适用定期定额征收办法。
该负责人表示,个体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率,推进定期定额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充分发挥个体税收在优化税收收入结构、增加政府财力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我省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定期定额如何核定
据介绍,各级地税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按照“参数定税法”核定定额:
1.对定期定额户的生产经营信息、发票使用信息、日常监控信息以及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数据、指标信息等内容进行采集、对比和评析;
2.测算确定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区域业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应纳税额;
3.以每一行业(经营项目或产品)共性的主要生产要素(如设备、动力等)为权重指标,换算出同行业(项目或产品)的单位平均定额标准,并根据生产经营要素与经营额的相关度高低分别设置权数;
4.以同类纳税人之间的个性差异(如地段、商誉、经营档次、淡旺季等)为系数指标,对定额进行辅助调节,并对同一行业设定固定的计算公式;
5.利用《浙江地税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纳税人税收定额。
强化个体税源管理
为配合定期定额征收,地税部门将充分利用国税和工商等部门的共享信息,做好数据信息的比对工作,加大对漏征漏管户的打击和处罚力度,扫除征管死角和盲区。同时,通过推广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开发或认可的电脑版发票开票软件、稳步推行税控器具、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完善发票验旧售新工作等措施,提高纳税人依法使用发票的自觉性。
在开展个体税收定期定额管理工作时,既要正确运用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扶持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也要强化监管,充分利用日常管理、民主评议、发票监控、税务稽查等渠道掌握定期定额户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应用《浙江地税信息系统》进行严格的监控分析。针对定期定额户的经营特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个体行业指标体系和基础数据,积极实施纳税评估,合理核定定额,努力缩小定期定额户纳税定额与实际经营额或所得额之间的差距,以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