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知识产权审理放权 按国际标准 不收证据保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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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4月20日 09:22:5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滨江区法院可以受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按国际标准审理,不收证据保全费
“杭州滨江区、金华义乌市、宁波慈溪市、温州瑞安市等基层法院受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申请,刚刚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昨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知识产权审理开始放权,本次获批的基层法院将有权受理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以外的、发生在本辖区内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同时,义乌市人民法院将试水“三合一”审判试点工作: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一个审判庭。4月26日是第七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浙江司法界打响了重量级的第一炮。
去年我省各级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持续大幅增长,共受理1391起,同比增长11.37%。
童兆洪介绍,所有案子当中,专利纠纷总量最大,占了60%,打著作权官司的人越来越多;还涌现了大批新类型、疑难、复杂和重大案件,比如,著作权人起诉淘宝网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美国著名运动鞋“newbalance”起诉晋江某鞋业公司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都获得国内外广泛关注,也使法院审判领域不断拓展。
国际上,审理知识产权案,有个依据标准叫《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英文缩写为TRIPs。
我省法院严格按照TRIPs协议的要求:庭审前15天在《中国知识产权报》预先刊登开庭公告、坚持公开审判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旁听、强化裁判文书说理以及网上公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构建透明审判模式,维护当事人诉讼知情权。
此外,根据知识产权案件证据数量多、种类杂、专业技术性强的特点,我省各级法院在诉讼中全面实行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
根据省高院前不久发布的《关于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对经济困难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法院减免、缓交诉讼费;积极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保全申请,法院不收取证据保全费。
今后,省高院还将不定期选取一些关注度高、市民感兴趣、普法作用显著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在浙江法院网上进行庭审直播。
来源:
杭州日报
作者:
孙磊 张兴平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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