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诚信经营,游客文明消费,共谱和谐旅游
浙江在线04月28日讯
“五一”黄金周将至,不少市民已制定好了出游计划:西北大漠、热带风情、高原雪山或是异国风情。出游能愉悦身心,增长见识,还能促进消费,活跃经济,有诸多的好处。但是,根据台州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和消保委最近几年的投诉、申诉数据分析和旅游行业调查显示,制约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不和谐之音依然存在:无证经营的“黑旅行社”和“黑导游”欺诈游客的事件频见报端,旅行社转卖甩团“暗箱操作”层出不穷,不良商家设置各类“陷阱”牟取不法利润;同时部分旅游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排队插队、乱刻乱画、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依然存在。为此,台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呼吁全市涉游商家诚信经营并提醒广大市民在防范各类旅游陷阱的同时,抵制各种不良的旅游消费习气共谱“和谐旅游”。
旅游陷阱提示
-在选择旅游服务时,要仔细查验旅游公司的经营资质。出境游的旅客要注意旅游公司需取得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资质证书;
-慎重签订旅游合同及相关文本,一定要将日程安排、住宿条件、就餐和交通标准、购物次数等内容加以明确,凡遇有歧义或含糊其词的内容,必要时在合同补充文本中予以说明,如“准三星”等等;
-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避免落入“零接待费”、“负接待费”陷阱;
-在旅游购物中,尤其是选购贵重物品时,消费者要理智、谨慎,要主动索要有效的购物凭证。在香港购物时,还要尽量选择贴有“优”或“正”字标志的商家;
-在旅游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与出发地或接待地旅游公司联系,也可向当地旅游质监所、工商部门、消保委投诉。如出现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情况,还应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抵制不良旅游习气
-改变“玩够本”心理。“玩够本”心理认为自己是花钱买消费,花了钱就要玩得够本,所以在旅游中总怕自己吃亏,这个也要攀,那个也要上,生怕自己有什么地方没玩到,特别是对那些禁区,更是要想方设法光顾一回。
-改变“到此一游”心理。“到此一游”者认为自己这辈子也许就到这儿旅游一次,这里今后怎么样与自己没关系,所以,不知道爱护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临走时还要留下“到此一游”的纪念。
-改变“我是过路人”心理。“过路人”认为自己到公共场所旅游一般碰不上熟人,发生一些不文明行为也不会给自己造成什么影响,即使遭到别人的白眼也不用往心里去。
-改变“看别人”心理。这种心理认为别人怎么干自己也可以怎么干,但往往是不学别人的好处,专学别人的坏处。看见有人掐花,他就要折枝;看见有人插队,他就往前挤。
-改变“不犯法就行”心理。这种心理认为自己在旅游中虽然行为不够文明,但是没有触犯法律,一不能罚款,二不能拘留,这就是他的底线。
此外,市民在旅游消费时切勿铺张浪费,炫富比富,要崇尚节俭;其次要理性的设计自己的旅游安排,切勿盲从追风;最后要在享受大自然恩赐的同时,要保护自然,留一片秀丽于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