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禁建住宅 规划局发文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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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4月29日 14:45:2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4月29日讯
企业内部办公用地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的5%,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不能再建造了。日前,市规划局正式出台了《温州市工业各行业企业建设规划经济技术控制指标》,尝试调整工业用地容积率,提高工业用地使用效率。
该标准将工业企业分为七大类、十小类,分别确定了建筑密度、容积率、生产建筑限高、绿地率。据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相对于以往《试行指标》有所放宽。
指标中明确,企业内部办公用地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的5%;在生产性建设用地内对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的项目,不得建造单层厂房;建设面积三亩以下的企业内部不得安排非生产性建设用地;禁止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如确须在企业内部安排其他非生产性设施的,如职工集体宿舍、内部办公场所等,省级(含以上)工业园区内企业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7%,其他工业用地内不得超过10%。
来源:
温州都市报
作者:
郑光雨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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