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30日讯
为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努力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日前我市就“十一五”期间如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出若干意见。“继续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比例1∶1的规模。至2010年,全市80%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标准,建成30个国家级、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和20个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实训基地。市属高职院校在校学生规模达1.5万人,建成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10个市级重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
完善扶困助学奖学机制——
受助学生为在校生总数的10%左右
品学兼优生每人每学年奖励1000元
为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专,不含省部属技工学校和中专,下同)学生生活困难和鼓励优秀学生报读职业学校,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和代管费;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和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在校生免收学费。
对就读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中等职业学校的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子女免收学费和代管费;对就读市区中等职业学校紧缺制造业中艰苦行业技术类专业(有关专业目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确定,按年度在招生计划中公布)的杭州市户籍学生免收学费。
以上受助学生数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0%左右。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代管费按同类同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标准予以减免。每年奖励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受奖学生数为在校生总数的5%,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奖励和资助,按国家有关高等院校学生资助政策和奖学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实训基地、师资、院校建设——
今年建成省级及以上实训基地14个
2010年前建8至10所一流骨干职校
今年各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建好骨干专业学生实训、实验操作室,全市建成设施先进、资源共享、示范领先的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4个,其中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实训基地各7个;至2010年,全市建成国家级、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0个,市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50个。
加强专业课教师、高技能骨干专业教师、高学历骨干专业教师、专业负责人、管理干部的培训,开展教师专业技能比武。
今年,萧山区、余杭区和5县(市)要建设好1-2所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于一体、设施先进、师资优良、管理科学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前,全市新建及改扩建8-10所省内一流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市教育或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办学标准;各区、县(市)都要力争建好1所教育或劳动保障部门直属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扶持条件较好的市属高职院校创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今年,全市创建3-4个省级示范专业;至2010年,全市建设50个市级示范专业、30个省级示范专业,每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都建设1-2个省级示范专业,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都要争取建立职业技术鉴定机构。
加强职教校企合作机制建设——
选定50家企业建立实习示范基地
鼓励企业参与办学办专业
校企合作是激发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的有效举措。至2010年,在全市选定50家企业建立中等职业教育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其中确定10家为市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并建立5-6家省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各区、县(市)要确定5家以上县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鼓励市属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建设一批集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鼓励高职院校积极参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
至2010年,依托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在全市建立10个市级校企合作的职工教育培训基地、100个市级职工教育培训示范基地,为中小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提供服务。鼓励企业参与办学、办专业及共建实习车间。
加强农村预备劳动力和企业职工培训——
对近2万名初高中毕业生进行培训
完成100万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
“十一五”期间,对近2万名未能继续升学、农村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结)业生进行6个月至1年的当地紧缺技术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达到初级职业技能水平,基本适应从业需要。加强农民素质培训。。“十一五”期间,全市建立50个市级农民素质培训(含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示范基地,完成100万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加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至2010年,全市力争达到省规定的初、中、高职业资格劳动者比例(40∶45∶15),初步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工人队伍和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为杭州打造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