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2日讯
王中平日前向12345反映,其父王东海原为建德大同镇富楼村村主任,2005年在扑灭山林大火中致残,鉴定为三级残废,当年12月28日,获“见义勇为奖”奖金4万元,但是镇里至今未发放奖金,来电要求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昨天上午,记者到杭州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查询,办公室的陈美娟告知,杭州市当年的获奖名单中没有王东海的名字。她说,建德对见义勇为很重视,如果有的话他们肯定会上报,而且当年奖励的标准也没这么高。直至今年,杭州市见义勇为奖励的最高标准才达到10万元,但到现在还无一人领取,以前的最高标准是2万元。
这就奇怪了。带着疑问,记者昨天下午赶到了富楼村王东海的家。一见记者,王东海就拿出了一张大大的中国银行支票样牌(授奖时用的),上面明确写着“见义勇为奖励资金”,金额是4万元,收款人确实是王东海。
-两年前勇救山火致残
2005年4月4日下午2点多,大同镇富楼村因村民上坟不慎引起森林火灾,当时富楼村的新桥还未造,村主任王东海和村支书正陪同建德水利局的人看新桥应该建在哪个位置。
这时,附近山上突然发生森林火灾,火从山下直往上窜,王东海一马当先,前去救火。跑到山上后,王东海被火包围,事后他庆幸头脑还清醒,没有继续往上爬,否则就没命了,而是从火堆里往下冲。
命保住了,但身上40%的部位烧伤,包括脸部、背部、胸部。不过最严重的是双手。王东海说:“手筋都烧掉了,手上的皮有一搭没一搭,大拇指往上翘,鉴定为三级残废。”
王东海说,别看他个子小,以前能挑300斤,现在没有劳动能力了,连筷子也拿不起来,吃饭只能用勺子。王东海的妻子也是满腹苦水:“老王现在连毛巾也拿不起来了,洗脸、洗脚、洗澡,都得我给他洗。家里的房子漏得厉害,老王爬不上去,儿子又在外打工,天一下雨,真没法过了。”
-镇党委书记说钱已给了
在大同镇政府大楼,党委书记周友红说,这是理解上的错误。4万元奖金,他们通过生活补助的方式分几次给了他。王东海抢救的是村集体财产,按理他的费用应由村里承担,但考虑到富楼村是个帮扶村,村集体经济薄弱,没这个实力,所以镇里承担了所有费用。
周友红介绍,他们给王东海提供了最好的医疗条件,大同医院不行,就转到建德市一医院,建德市一医院不行,又转到浙医二院。他们还对医生说,给老王用最好的药,住最好的病房,当时无菌病房住一天就要2000元。
-王东海说这些钱是借的
老王对此非常感谢政府,说他受伤后,住了一年多的医院,医药费13万元都是政府出的。他不满意的就是一点,2005年12月28日,他获得了“见义勇为奖”,奖金4万元,但是镇里至今未发放奖金。
他说,2006年春节快到了,家里没钱用了,他和妻子就找周友红要钱,当时镇里借给他1万元。过了几天,他又跑到镇政府,镇里又借给他5000元。到了当年四五月,王东海还在住院,他妻子又赶到镇政府,说家里需要用钱,镇里又借给他家1万元。当年7月,王东海要到浙医二院复查,夫妻俩又找到周友红。王东海说,周友红当时问他已拿去多少钱。老王回答:2.5万元。周友红就又给了他1.5万元。
至今,王东海还保存着两张单子:一张是一万元的借据,落款时间只有年份“2006”,上面写明借款的原因是“资金周转困难”,周友红签字“同意暂借”。还有一张是建德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统一付款凭证,落款时间是“2006年7月13日”,付款项目上写着“镇补生活费3万元”。
-是奖励金还是帮扶款
记者还从建德市帮扶办负责人那里了解到,与王东海有关的那笔4万元的帮扶资金,2006年1月17日从建德市帮扶办拨出,只要几天就能到镇政府帮扶专户上。
记者问周友红,为什么不把这钱一次性给王东海?而让王东海三番五次去借钱?
周友红说,他们给他这个钱,并不是因为他见义勇为,而是帮扶。因为给王东海报销的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补助费等,一半是镇财政的钱,一半是帮扶资金。“帮扶专户上的钱,不跟个人发生关系,我们就是帮他承担医药费。我们答应,所有的医药费都给他承担,筹来的帮扶款该用的都用在他身上。我们事先跟他讲清楚,还签了协议。”周友红说。
但是,王东海不同意这一说法,“那张大支票上写着我的名字。你们不要用我的名义啊!用了我的名字,就该把那笔钱给我。”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徐永明认为,奖励资金就是奖励资金,不是生活补助。既然支票上白纸黑字写着王东海的名字,就该把钱一次性打到王东海的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