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查询,让这家曾经在东阳“带病中标”的东阳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在兰溪彻底碰了壁。
“几年来,我们还真从行贿‘黑名单’里查出了几个投标人,有的是投标项目经理本人,有的是这个单位的其他项目经理。我们都把情况如实通报给业主,避免了很多隐患。对于我们招标单位来说,这个黑名单可以很清楚地显示投标单位是否有过不良记录,因为建筑工程领域毕竟是一个行贿受贿行为高发的领域。”兰溪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有了行贿犯罪查询系统,让招投标工作变得更加透明、公正。
视点现场
自查:我上了“黑名单”了吗
昨天下午,当记者来到省检察院的预防犯罪处时,正好碰到省邮政储汇局的工作人员张婷拿着一份名单和单位介绍信来这里做行贿记录查询。查谁?自家单位领导。谁让来查的?还是自家领导。
“我这次查询的是我们单位包括局领导在内的20位中高层干部,这也是我们领导自己要求的。”张婷告诉记者,自己的单位属于金融领域,是开展“行贿黑名单”的五大领域之一。“因为像我们这样的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干部在拓展业务、设备采购时,因为业务压力等原因,也存在着向客户行贿的可能,而且一旦发生行贿行为也不一定能及时掌握,所以领导要求我们来这里做查询。这样做既是贯彻银监会的要求,有利于我们开展自查,也能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听说这一方法在各大银行实施后,效果都很好。”
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修杭生介绍,如今,像省邮政储汇局这样主动要求前来查询“黑名单”的业务单位也越来越多。看来,“黑名单”的威慑力非同小可,有“案底”的单位和个人难免惴惴,那些有心行贿者恐怕也要好好掂量一番。
视点纵深
受理查询全国第二
“黑名单”并不是随意查询的,在省检察院,这份“黑名单”掌握在两个人手中——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及信息科长,一人负责审核,一人负责查询,在其他各级检察机关也同样有专门“把守”。任何人想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都必须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来,通过审核后,方能进入查询系统进行比对,而且每一次都必须填写详细的查询信息,而且都会出具一份“告知函”以告知结果。虽然检察机关不参与处置,但一旦发现被查询对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单位就必须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处置情况的反馈,如取消招投标资格、降扣分处理或加强监督管理等。
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信息科科长杨小鸥介绍,自2006年1月1日我省各级检察院建立了涉及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政府采购五大领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库起,一年来,系统内共录入行贿犯罪案件资料239条,对外受理查询1445次,居全国受理查询申请的第二位。其中,被查询单位11745个,被查询个人12490个,查询后被处置的单位和个人11人,均被相关主管单位作出取消个人招投标资格、在管理及业绩栏目予以适当降分的处理。
一年对外受理查询1445次,平均每天要受理近4起查询,难怪要排行全国第二了。“可能是因为浙江经济比较发达,我们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又开展得比较早,所以一些职务犯罪的‘高危行业’的防范意识比较强,所以前来查询的人才会比较多吧!”杨小鸥说。
修杭生处长介绍,2002年初,我省宁波北仑区检察院结合办案,针对建筑领域贿赂罪的现状,在全国率先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又称为行贿档案制度),利用行贿人的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再次参与工程建设的办法来遏制行贿的势头。2004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国家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决定在浙江、江苏、重庆、四川、广西等五个省(市、区)的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预防部门与侦查、公诉部门的资料移送、信息交流及资源的利用,为行业(系统)防范机制建设提供了平台,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起来有效作用。”修杭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