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4日讯
婴儿被盗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天,记者分别采访了市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医院的保卫部门。事件的发生,既给杭州四院带来巨大压力,也给其他医院敲响了警钟。
虽然窃婴事件发生在市四医院,但省妇产科医院保卫科封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感到压力非常大!这不仅对病人是很大的损失,也是医院的损失。”
封科长说,自他1982年到省妇产科医院任保卫科长以来,还没有听说过杭州市区哪家医院婴儿被偷过,省妇产科医院更是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件。他说,上午一听到这样的消息,医院上下都非常紧张,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马上部署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宣传和管理。
据封科长介绍,省妇产科医院的婴儿安全管理非常严格:白天归后勤服务公司大堂管理,晚上8点以后由保安接管,外部还有协警。晚上住院大楼大门关闭,只开边门,由保安值勤。对所有抱出去的婴儿,白天必须持出院证,晚上必须有病区护士站开的B超单或拍片单。如果晚上需要紧急出院的,则必须由护士长签放行通行证,并全程监控。
对病人带包的,特别是大的旅行袋,都要叫病人或家属自行打开,检查以后确实没问题的,才能放行。同时,大楼全监控,像地下一楼通道这样的要害部位,不仅装有监控探头,监控实时录像专门放在监控台上放大,便于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晚上12点以后进医院的,则所有人员都要登记。
婴儿一出生,妇产科医院就会把母亲的食指纹和婴儿的脚印同时印到出生证上,印泥采用的是公安部统一研制的,可永久保管。接下来,在婴儿的衣服和手腕上都会挂上一块写有产妇姓名和婴儿体重、身高等信息的牌子,每次抱去洗澡、治疗,医护人员都必须核对身份。
但封科长也向记者坦言,近几年提倡母婴同室,医院全开放了,允许家属陪护,理念是更新了,但对医院的管理难度却反而是大大增加了。因为现在新生儿一出生,脐带包扎后就会放到母亲身边,母婴同室。这时,婴儿的安全,就需要产妇和家属自身也要承担起来。
“尽管如此,一旦发生类似事件,即使家属也有责任,但医院肯定是难逃其责的。”对此,封科长说,深感压力巨大。
省妇产科医院坦言压力非常大
邵逸夫医院给婴儿佩戴电子标签
5月17日,邵逸夫医院刚拿到国际医院(JCI)评审通行证。
在邵逸夫医院,曾做过这样一次模拟测试:婴儿们正在育婴房内酣睡,突然,一个蒙面大汉闯入抱起一个婴儿就跑。随即报警器铃声大作,育婴房大门立即自动关闭,蒙面大汉成了“翁中之鳖”,被保安和医护人员抓个正着。
听到市四医院婴儿被盗事件,邵逸夫医院妇产科的毛护士长在惊讶的同时,心里显然底气十足。她告诉记者,在邵逸夫医院,这套安全防盗系统是这样运作的:在产房区域婴儿住院期间,每个婴儿的脚踝或手腕上(大部分是脚踝)都会佩戴一个电子标签,会释放特有的射频信号到医院的一套接收信号读卡器上,读卡器一接收到信号,就会显示在中央处理器上,中央处理器设在护士站,护士会对其进行监控,看婴儿是否在正常的监控区域内。一旦出现异常,报警装置就会自动报警,护士一听到报警声,就会立即启动应急系统,通往楼梯的安全门会自动关闭,而这时,如果没有电脑程序是谁也打不开的,非常安全。
据了解,这套系统是去年9月开始试用的,11月正式启用,为此,医院仅在硬件上就投入了20多万元。“今天看来,这样的代价没有白花。”毛护士长欣慰地说,不过她也表示,即使如此,人工防范依然必不可少,这样才能让产妇真正感到安全。
据了解,国际上对医院的评审在病人安全特别是婴儿方面就有严格的要求。如在美国,基本上每家医院只要有妇产科的,都会安装婴儿安全自动防盗系统。而且母亲与宝宝也有一个配对的电子标签,只要一方离开对方一定距离,就会自动报警。
主管部门已明确要求安装监控系统
对于盗婴事件的发生,杭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卫生局对全市各大医院的安全管理是有规定的,今年相关部门就提出过要求,明确要求市级三级以上医院(包括市一、市二、市红会、市中医院)今年必须完成监控系统的安装,市级二级医院(包括市四、市三医院)则必须在明年完成监控系统的安装。但没想到的是,意外已经在市四医院发生。
众所周知,医院是人员复杂,流动量又非常大的公共场所,也是各类犯罪分子频频下手的地方。上城区公安分局就曾对辖区内的所有接警任务作过统计,其中仅浙一、浙二、市三等三家医院就占了两成,主要是偷、拎、扒、窃等犯罪活动。智能化高科技手段固然是保障医院病人安全的重要屏障,但即便如此,也会存在安全盲点。如病房内由于涉及病人隐私,监控探头就无法触及。更何况,有些医院连监控系统都没有。那么,在这些安全盲点,或者在医院还缺乏监控系统等高科技手段之前,又如何防范犯罪行为,保障病人利益与安全,是当务之急需要解决的。
昨天是小营派出所民警李漪长驻到浙医二院警务室的第12天。他说,这12天来警务室可以说是“相当平静”,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大的报警与犯罪案件。“这说明医院警务室已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据悉,这是上城区公安分局把社区警务室向医院延伸的首次尝试,今后很可能将在各大医院及其他大的公共场所推广。
5月10日,卫生部、中治委等七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指导意见》,并决定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
《意见》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创建“平安医院”作为加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安机关要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医护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医院场所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适时开展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加强医院场所的治安管理。据悉,从今年下半年起,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成调研督导组,对二级以上大型医疗机构创建平安医院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总结经验,研究提出“平安医院”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