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一个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已在我省率先建立。社会保障的橙色暖风吹遍浙江,吹暖人心。
绍兴应杏珍:一家人看病都能报
4月2日,是绍兴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后,接受居民投保的第一天。这天一早,家住绍兴市越城区越都社区的应杏珍跑到社区劳动保障室,掏出650元钱,给自己、儿子和孙子都投了保。
60岁的应杏珍退休前一直在街道企业工作,几年前单位曾组织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除去单位出资外,应杏珍个人要承担1.3万余元。考虑到家里的经济条件,应杏珍没有参保。下岗后一直打临工的儿子更是没有能力参加医疗保险。至于2岁的孙子,每次看病都是自费承担。
去年底,应杏珍因心脏早搏和颈椎病压迫神经,在绍兴市人民医院住了一个星期,花去了3000多元;孙子的一次流行性感冒也花去住院费和医药费1600多元。而从今年7月1日开始,应杏珍一家人就能享受到新的医保政策带来的优惠了。根据新的医保政策,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如果发生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应杏珍可以报销50%,最高限额为8万元,孙子可以报销80%,最高限额为10万元。而所需支付的保费仅为每年300元和50元。
据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章剑谷介绍,在这项政策出台前,绍兴市约有31万人没有被医保覆盖到。他们既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也不适应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定。
为此,绍兴市政府决定,从今年4月开始,在市区率先推出城镇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制度。即使是过去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失地农民,也可以在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中二选一。这意味着医疗保障已经覆盖到了绍兴市区的每一个居民身上。这样的覆盖面,在全国范围内也是最广的。绍兴市社会保险部门曾测算过,光是补助部分,当地财政每年至少需要承担1700万元。
来自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消息称,目前全省有28个县市在进行类似绍兴的试验,待完成后,全省将逐步推开,预计到2010年,我省基本实现人人医保。
奉化二孤老:敬老院里结良缘
在奉化,91岁的胡妙娥与76岁的竺圣云这对高龄孤寡老人的黄昏恋令人动容。
几年前,在溪口镇政府的安排下,竺老汉和胡老太两位孤寡老人住进了敬老院。相濡以沫的一段岁月,让两个人渐渐感到离不开对方了。知道老人的想法后,敬老院也很赞成,建议他们去登记结婚。2004年10月9日,两位老人鼓起勇气来到溪口镇婚姻登记室。为两位老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余女士说:“这是我们见过年纪最大的一对新人,我们看过这么多新人,就数他们俩最开心了。”
在政府的关心下,这对“黄昏恋人”走到了一起。此后,出于相互照应的需要,溪口敬老院还特意为他们俩腾出了一间屋子,同时送去崭新的被褥和鞋子。在他们结婚的当天,溪口敬老院里的老人,每一个都像过节一样高兴。
两位老人说,在溪口敬老院里,吃住有人照料,生病免费医治,卫生间、健身室、棋牌室、医务室等设施一应俱全,生活上一点也不用操心。
像他们一样,全省已有5万多名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在各地敬老院和福利机构颐养天年。低保被称为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现在,全省已有60几万名困难群众享受到了低保。而一系列制度的完善,更使这道“防线”越来越坚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对象,低保保障金全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