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映材料
|
|
反映材料
|
|
拆迁人员采取了断水断电断路,致使温州电镀厂被迫停产
|
浙江在线05月30日讯
核心提示:浙江温州电镀厂2004年被当地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在随后的评估过程中,拆迁指挥部负责人不但指定评估单位,还要求评估金额在一定数额之下,很快,一份不公正的评估报告出炉……
一份“公证书”成了企业的“尚方宝剑”
“我希望有关部门按照‘公证书’依法办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杨锡云多次提到一份“公证书”,并视此“公证书”为摆脱厄运的“尚方宝剑”。
在杨锡云提供给记者的“公证书”(复印件)上,记者发现,“公证书”是由温州市公证处于1994年12月17日签发的,公证的内容是“温州电镀厂‘还本经营’暨产权转让合同书”。在被公证的“合同书”中,“甲方”是温州市财政局和温州市机械工业总公司,“乙方”是杨锡云,“鉴证方”是温州市经济委员会。显然,这不是一份普普通通的合同。
据了解,座落于温州市鹿城区十八家支路16-1号的温州电镀厂,原系温州市小型国有电镀企业,1994年该厂作为温州市首家小型国有企业改革试点,以“还本经营”暨产权转让的形式进行改制,转让给当时任厂长的杨锡云,成为一家股份制企业。杨锡云及其他股东为了“还本”,低价变卖了住房、店面等家产,整个家族人员住进了电镀厂。为了解决全家人居住问题,杨锡云个人向温州电镀厂购买了房产,建筑面积1321.30平方米,占地面积955.82平方米,产权登记用途为“居住”,并按规定缴纳了相应的税费,杨锡云个人为该产权的合法拥有人。
记者注意到,该“合同书”承诺温州电镀厂在原地经营50年,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并且在补交土地差价后,可以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可作为商业或住宅用地。“当时,这一条约定让我对企业改制充满了信心。”杨锡云说。温州电镀厂改制后逐渐发展成为中国电镀协会先进企业、温州市电镀行业明星企业,年产值达1300多万元,而且逐年增加,每年上缴利税100多万元。
经办人讲述企业评估内幕
正当温州电镀厂处于上升发展的黄金时期时,企业经营却受到限制,2004年,该厂被列入江滨路鹿城段拆迁范围,此后被迫停产。
据介绍,温州电镀厂地处江滨路黄金地段,拆迁后土地将作为商业性开发拍卖。《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但杨锡云不认可拆迁单位开出的安置补偿方案。就在双方就拆迁安置补偿争执不下时,拆迁单位提议委托温州兄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温州电镀厂的资产进行评估。
一位“凭良心说话的”人向杨锡云披露了评估内幕。此人名叫刘化实,他曾是江滨路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工作人员。他在2006年11月12日给杨锡云写了一封实名信,信件的标题是“关于温州电镀厂评估经过的记述”,落款处为“经办人:刘化实”。刘化实向记者证实这封信是他所写。
“(2006年)4月5日,林道珍指挥长拿出温州兄弟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理杨小云的名片,要我去联系落实评估单位……5月27日评估公司第一次拿出评估报告讨论稿,货币补偿3500万元,安置住宅1321平方米,安置土地4.4亩;6月20日第二次评估报告讨论稿向指挥部汇报,货币补偿3858万元,住宅安置1321平方米,土地安置4.4亩;7月14日评估报告第三稿,货币补偿3324万元,安置住宅1321平方米,安置土地4.4亩;第二天林道珍指挥对我说:‘已向评估公司打电话,要参照周围单位,总额应评不值3千万元。’8月28日评估公司再次向指挥部汇报,‘三原’安置货币补偿1594万元,没有讲到住宅和土地安置问题。”刘化实在实名信中写下了较为详细的评估经过。
据温州晚报2006年9月12日专题报道,温州兄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曾将温州车站大道某商厦一间价值118万元的店面评估为68万元。幸好被温州电镀厂及时了解到温州兄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不良情况,并与其解除委托评估合同关系。
“评估市场较为无序其实在国内非常普遍。”有关专家分析,造成目前这种现象的原因是,评估工作之前绝大多数由国家专业机构把持,但近年开始走市场化道路,不少地方尚处于摸索、过渡阶段,温州也不例外。温州晚报报道说,注册后的评估师开始私有化经营,不同的评估有不同的主管部门,利益的驱动使得一些人抛弃标准,作出不公正、不客观的评估。
“现在,指挥部与电镀厂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但指挥部会依法办事。”指挥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但杨锡云对指挥部依法办事的说法感到质疑,他告诉记者:“指挥部已经发生了人为干预评估公司,造成评估不公的现象。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够真正做到依法办事,还我们企业以公道。”
就在安置补偿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时,电镀厂原来的出入道路被封闭,并且砌起了围墙。现居住在温州电镀厂的人员常被中断生活用水和用电,小偷也频繁地光顾电镀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