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来首次有人拿到举报用人单位劳动违法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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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6月01日 08:06:4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报用人单位劳动违法可奖200-2000元
两年来首次有人拿到这笔奖金
浙江在线06月01日讯
昨天,外来打工者小项(化名)从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的手中接过了2000元的现金奖励,今年2月份小项举报了浙江一家电子电器有限公司超时加班加点的情况,他也是杭州首个因为举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获得奖励的第一人。
今年2月4日,小项向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浙江某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晚上加班时间过长,天天晚上加班。
接到小项的举报后,2月5日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就对该单位进行了夜间抽查,发现小项举报的情况的确属实。今年3月份,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该单位2007年2月份每一个工作日的上班时间进行了稽核,查实该单位2007年2月份安排了282名劳动者日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小时,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或未能保证每周休息一天。4月17日,市劳动保障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28200元的行政罚款。
2005年7月份,我省出台了《浙江省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奖励暂行办法》,根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对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密。举报奖励标准为每案200—2000元”。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负责人表示,鼓励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举报投诉电话是86612333。
来源:
杭州网-每日商报
作者:
孙颖 王鸿辉
编辑:
董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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