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6日讯
眼下,消费者网上购物已成为一种时尚。然而,对网上购物能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担忧的也大有人在。大家希望网上商店也有相应的法规。比如,对于“看不见摸不着”的网上商店,是不是也应该像现实中店家一样,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一张合法的营业执照?这些与网上购物相关的问题,已受到了社会关注。近日,北京市在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中就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轻松注册就能网上开店
陈女士原在文二路开店卖外贸服装。自从在网上开店后,她一发不可收,干脆关退了现实中的门店,专心在网上开起了虚拟店铺。她说,只要你的产品质量好,价格实惠,网上开店可能要比现实中开店的生意做得更好呢。自网上开店后,她的服装销售增加了几倍,而且成本费用低,人也比过去轻松多了。
现在,网上开店的不仅是企业或个体经商者,在淘宝网、拍拍网、易趣网等专业销售网站上开店的年轻人也特别多,有的人还在自己的博客空间上直接开店。据有关网站统计,目前大学生店主占了30%左右。几乎没有什么经济实力的年轻人,为何也热衷网上开店呢?最主要的原因是进入门槛低。在网上专卖运动器材的店主小张说,“按照网站的提示,注册一下,通过验证后,网站就允许你卖东西了。比如,在拍拍网上,只要将身份证扫描上网通过身份认证,不需要任何注册资金,就可开店了。”
网上购物欺诈时有发生
与现实的店铺相比,由于网络连接千家万户,网上商店面对的市场也更大,并且具有不需付店面租金、没有库存压力、经营规模也不受场地限制等优势。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在家“逛商店”,订货不受时间的限制;可以获得较大量的商品信息,买到当地没有的商品;从订货、买货到货物上门,都无须亲临现场,既省时又省力;商品价格一般也比商场的同类商品便宜些。
“网上购物好处不少,但也更加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害——在现实的店家购物都难免遇上欺诈,何况网上呢!”偶尔在网上购物的李女士对记者表示,“对网上购物一向比较谨慎,一般都是买些价格不高的商品,比如图书、普通的生活用品等,价格数百上千元的商品,基本上不会考虑在网上购买。”
对网上购物存在的欺诈现象,本市一家网站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个网站上可能有数千上万家企业或个人的店铺。尽管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欺诈现象的确时有发生。作为网站,虽然也有一些管理措施,但主要还是做一些引导、教育、调解等工作。对确实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件,我们和消费者也会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反映的。
违法交易面临封IP等打击
有一位消费者谈起了自己在网上购物的不快经历。一次,他买到的光盘与宣传的内容不符,是质量很差的盗版碟。又有一次,他花了钱淘到的书没有标价,却清楚地印着”赠品“两字,他深感受骗。有关专家认为,这表明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其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切实、充分的保护,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交易对象认定的模糊性“。
明确交易对象对于消费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这关系到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为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在传统购物环境下,交易对象非常明确,商店里挂的营业执照就表明了经营者的身份。一旦出了问题可以直接到原购物地点追讨责任。但是在网络环境下,消费者只能通过经营者网站中提供的信息了解对方,至于信息是否真实、对方到底是谁,根本就很难搞清楚。
因此,在互联网世界中也要遵守法律原则。据了解,《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条例若通过,北京随后可能制定出台政府规章。根据“条例(草案)”,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不仅如此,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应当对利用其网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的身份信息、合法经营凭证和反映交易信用状况的材料进行核查,并对相关信息做好数据备份,便于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查询、核对。对在北京注册的企业或个人网上从事违法交易,将面临封IP(网上开店注册地址)等严厉打击。
昨天,杭州信息办的张向荣处长也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网上开店应该拥有营业执照是监管的进步。但这只是一个方面,网上商店的监管还应该贯彻“电子签名法”,推进身份的“数字论证”等等,要让企图诈骗者无处可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