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7日讯
建设部日前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目前杭城乱扔生活垃圾的情况怎样呢?记者昨天走了一圈,发现随意倾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情况还比较严重。
一条道上三堆垃圾
在庆春立交桥南约50米、凯旋路K34路采菱路口旁的人行道上,赫然堆着3大堆垃圾,主要是建筑垃圾,也伴有生活垃圾,如丢弃的蔬菜边皮、塑料袋、吃剩的食品等。
家住凯旋路112号的毛大伯说,这几个垃圾堆已经有一个月了。因为这里没有路灯,所以有人半夜里偷偷地把建筑垃圾倒在这里,可这里是人行道,偷倒垃圾的人也太缺德了。
毛大伯还说,附近有个农贸市场,生活垃圾是卖菜的人扔的。有一次,他亲眼看见一摊贩随手将一大堆茭白壳扔到这堆垃圾上。这堆垃圾每天在“长高”,既影响行人交通,又损害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
污水垃圾染黑路面
在江干区景御路与五福路交叉路口的南边有两堵墙,墙下也是倒满了垃圾。钱江五苑的朱先生说,这里主要是建筑垃圾,有人半夜里开着车来倒的。建筑垃圾堆满后,引来了拾荒者,又将垃圾扒得满地都是。渐渐地,建筑垃圾上又多了一些生活垃圾。
读者王先生向记者反映,在上城区望江路上有4至5家小餐馆每晚营业,店旁停着三轮车,一有垃圾先倒进三轮车,垃圾太多时,店家就把污水及生活垃圾倒在行人道下的马路边,现在路面已经变得黑乎乎了。
执法部门到时严查
昨天下午,记者到12345市长热线搜索有关垃圾的投诉,发现这个月以来有关倾倒垃圾的投诉有50件左右。
杭州市城管办政策法规处冯处长告诉记者,2005年7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案)》,对乱扔乱倒垃圾的行为也曾作出处罚规定: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建设部日前出台《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对此作了具体规定,当然应遵照执行。
如何界定乱扔生活垃圾?冯处长认为,应由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今年7月1日施行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具体实施。届时,将对乱倒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