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1日讯
身为媒体人,看到媒体在普通百姓心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自然感到高兴。但是,从整个社会来说,对于媒体记者超越自身角色、“越位”帮忙的现象,还是感到了隐忧。
2005年6月21日,浙江电视台钱江都市频道的民生新闻栏目《范大姐帮忙》播出了这样一条新闻:当天下午在杭州的钱塘江大桥上,一名已经爬到桥栏外、威胁要跳江的男子点名要见栏目主持人“范大姐”,接到新闻热线电话后,主持人和记者感到人命关天事情重大,便迅速赶往事发现场进行采访。因为跳江男子点名要跟主持人对话,最终,经过主持人四十多分钟的耐心劝说,跳江男子放弃了轻生的念头,被成功救下。在这则民生新闻的采访报道中,媒体在新闻现场的角色已经“越位”了,主持人和记者到现场不仅仅是去采访,甚至还当起了救人的“警察”,而这些救人过程通过记者的摄像机,最后全部在电视新闻里面公开播放了出来。
在另外一些民生新闻中也可以看到,农民工工资被厂家拖欠,几十人甚至几百人情绪激动地聚集在一起追讨工资,但厂家却迟迟无人出面理会,于是现场有人给媒体打热线电话求助,记者连忙赶往现场采访,在工人的带领下去找厂家,经过记者与厂家的协商,最终厂家给工人兑付了工资,在这样的新闻现场,媒体又“越位”了,充当起了劳动执法人员的角色,到最后,报纸或者电视的记者把整个帮忙讨工资的过程采写成新闻,通过新闻的形式报道出来;有的消费者到商场买衣服,结果回家后发现衣服有瑕疵,但去商场理论后却得不到任何结果,于是就给媒体记者打求助电话,记者匆忙前往现场采访,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商场同意跟消费者谈赔偿的问题,在这里记者又充当起了工商执法人员的角色。
在这些帮忙类的新闻中,记者往往是有意或无意越出了自身的本位,借助自身背后媒体的力量,由一个“传播沟通者”的角色变成了一个“当事人甚至是执法者”的角色,并且将这种角色形象以“民生新闻报道的形式”,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放大地传播,从而使这种形象在公众心目中得到不断强化,以致有的地方出现老百姓“有事找媒体,帮忙找记者”的现象。
媒体通过一篇一篇的民生新闻报道,不断强化自身“越位帮忙”角色,其结果是很容易让普通百姓把媒体误当成“万能的政府机构”,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可以通过媒体来解决。工资被拖欠了,找媒体帮忙就可以解决;消费中受到了欺诈,找媒体帮忙也可以解决;发生了其它纠纷,同样会第一时间找媒体解决。一家媒体新闻热线的值班记者就对笔者说,因为他们多次为民工成功讨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现在他们的热线成为了民工讨工资专线了,每天接到的上百个市民热线电话,总有二三十个是求助记者帮忙讨工资的。因为四处充当各种社会角色,电视台、报社变成了劳动局、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等等。
媒体自身角色“越位”对公众的误导,后果是很令人担忧的。且不说媒体记者在采访帮忙类的民生新闻时,因为记者自身知识、经验存在不足,而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往往都比较复杂,短时间内很难判断谁对谁错,特别是涉及到类似法律问题时更是难辨是非,这时记者往往只能凭借自身印象或者道德标准去判断对错,在媒体介入后,当事一方由于惧怕媒体不恰当公开曝光的威慑,往往才会答应解决问题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媒体在为其中一方寻求公平的时候,同时也是在无形中损害了另外一方的公平,造成了媒体权力的不恰当使用。与此同时,媒体不断越位解决社会问题,自身也将难以承受其中的分量,因为谁都知道,一个社会要和谐发展,各种矛盾纠纷问题要及时解决,单单靠媒体的力量是绝对不可能的,也是做不到的,社会问题是相当复杂的,问题要得到化解,需要整个社会一整套的制度体制,以及所有部门的合力。
按照我们国家对媒体的定位,媒体应该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最主要的功能应该是“信息传递”,是一个新闻信息传播者的角色。现在之所以媒体会频频出现角色越位,由“新闻传播者”变成了“新闻当事人”的现象,可能跟现在媒体的激励竞争有关系。为了争抢发行量或收视率,媒体往往会通过“越位”为老百姓帮忙,以吸引观众和读者对自身媒体更多的关注。
事实上,在新闻事件中媒体更应该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不该成为仲裁者,更不应是一个手忙脚乱的参与者。它应比社会中的个体更加理性,更能把握全局;应站在一个更高的点上来看问题。在采访制作民生新闻中,老百姓反映了问题,媒体确实应该关注,但这个关注不应该是一个“手忙脚乱”的帮忙者形象,个案当然要给予积极、恰当的关注,但媒体更应该去解剖事件发生的背后原因,分析产生类似问题的源头,然后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这样做,才是一个更具有责任感的、更能够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媒体。
(作者单位:萧山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