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查获养路费违法案件 伪造者连补带罚十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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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6月15日 14:04:5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6月14日讯( 通讯员 徐天寅) 日前,绍兴市公路稽征处查获一起特大的养路费违法案件,拖欠规费和伪造养路费缴讫证的货车车主郭某将面临至少13万元的补费和罚款。
这辆违章货车是绍兴市公路稽征处马山检查站在最近的养路费征收专项整治过程中查获的,当天公路执法人员在市区104国道北复线段设点检查时发现,这辆车牌号为豫P.B63**/G***(挂)的大型货车使用的一张编号为“3897578”的二OO柒年陆月份的养路费缴讫证系伪造票据。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车上还保存的二OO柒年肆月份的养路费也是伪造的。
据车主郭某交待,这辆核定缴费吨位为33吨的大型货车,是他在去年年底买入的。购车以后就挂靠在周口市华安运输公司,一直未按规定依法缴纳规费,只是在出车的几个月通过非法途径低价购买伪造的票据,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偷逃国家公路规费。在肆月份,他通过使用这种票据在全国各地跑运输,一直未被发现。最近因为要到上海运输集装箱,于是故伎重演低价收购了陆月的养路费票据准备跑运输,没想到天网恢恢,刚出来就在绍兴落入了法网。
现在,郭某必须为他的“节约成本”的行为付出代价。据市公路稽征处的工作人员介绍,依照《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伪造养路费缴讫证的行为,除须依法补缴所有养路费外,还应按每日0.5%的比率加收滞纳金(累进比率),同时,并处偷逃额两至三倍的罚款。由于该车的缴费吨位达33吨,按照浙江省的缴费标准,该车每月应缴养路费6600元,因此,对其的违法行为处理的最低额度至少达13万元。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徐天寅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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