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是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迎接党的十七大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确定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动员全省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加快构建和谐浙江、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五年;是我省综合实力提升较快、城乡面貌变化较大、人民群众得益较多的五年。五年来,我们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开拓进取,团结奋斗,胜利完成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坚决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推动经济逐步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2006年,全省生产总值15649亿元,五年年均增长13.6%;人均生产总值31684元,年均增长12.5%;地方财政收入1298亿元,年均增长25.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35元,年均分别增长10.8%和7.9%。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主动接轨上海、推进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对外贸易、引进外资、境外投资连创新高,对内对外开放不断扩大。高效生态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市化协调推进,海洋经济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加快,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污染整治初见成效,循环经济发展力度加大,生态省建设扎实推进。“五大百亿”工程如期完成,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完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社会和谐稳定呈现新局面。全面建设“平安浙江”,社会政治保持稳定。城乡就业规模不断扩大,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社会管理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成效显著。建立领导干部下访、约访等信访工作制度,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及时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和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完善公共安全应急机制,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成功战胜了“非典”、禽流感等疫情和多次强台风的袭击。
文化综合实力实现新提升。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理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不断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团结和谐的思想舆论环境进一步形成。文化建设“八项工程”全面实施,文化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段教育基本普及,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立,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增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进展。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体育事业加快发展。
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积极建设“法治浙江”,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落实。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加强,“一个核心”、“三个党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巩固壮大,民族、宗教、对台、侨务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逐步完善,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得到落实,全社会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建设进一步加强,双拥共建活动成效明显。
党的建设得到新加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着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理论武装工作深入推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明显的实践、理论和制度成果。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顺利完成了市、县(市、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开展了大规模干部培训,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先锋工程”建设深入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扎实开展。加强了机关、学校、国有企业等党建工作,扩大了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城市社区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不断完善。率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五年的成就来之不易。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各级党组织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代表中共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向全省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向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驻浙部队,向所有关心支持浙江建设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国际友人,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五年的发展为我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发展中还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经济增长中的高消耗、高排放等问题仍然突出,资源要素制约问题还比较严重,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社会建设和管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仍然不少;文化建设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待加强,社会法治化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特别是工作方式方法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些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还不强,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铺张浪费现象还比较突出,消极腐败现象在有些领域还易发多发,有效的防范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五年来的实践,我们有许多经验和体会值得总结:
一是必须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贯彻中央重大战略思想。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中央精神与浙江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全面推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
二是必须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惠及人民。尊重和保护群众的首创精神,大力弘扬浙江精神,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
三是必须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创新发展举措。用改革的办法破除体制障碍,用创新的举措破解发展难题,以“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理念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以“跳出浙江发展浙江”的思路拓展发展空间,努力保持发展的良好势头。
四是必须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坚持各项决策都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之上,各项部署都有切实可行的抓手,各项任务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努力把长期性目标和阶段性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善作善成,善始善终。
五是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领导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能力,以新的伟大工程推进新的伟大事业。
二、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
今后五年,是全面提升我省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我们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对严峻的挑战。国际局势总体稳定,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创新型国家建设不断推进,经济社会逐步走上科学发展轨道,这将为我省的发展增添新动力、提供新机遇。同时,国际上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仍然不少,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约生产力发展的长期性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资源环境等要素的制约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质量的愿望更为迫切,这对我省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一定要放眼世界发展大势,把握全国发展大局,立足浙江发展实际,进一步增强又好又快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持不懈地推进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今后五年全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加快建设“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坚持以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改革开放、自主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保证,坚定不移地走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之路,扎实推进我省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不断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为加快构建和谐浙江、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今后五年总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走在前列。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在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努力实现“六个更加”:经济更加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人均生产总值超过50000元,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确保“十一五”时期下降20%和削减15%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政治更加文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民主法制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不断健全;文化更加繁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覆盖全社会,公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更加和谐,城乡就业比较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社会诚信、安定有序;环境更加优美,生态质量明显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民群众拥有良好的人居环境;生活更加宽裕,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努力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继续走在前列,就是要不断提高党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在巩固良好发展态势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力争在加强自主创新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深化改革开放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实现新突破,在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方面实现新突破,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方面实现新突破,在全面改善民生方面实现新突破,努力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走在前列。
实现这一目标,最根本的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指导方针。我们要立足浙江实际,面向未来发展,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理念,深化科学发展举措,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落实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转化为全省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不断深化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
——坚持又好又快,推进率先发展。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发展优势,积极挖掘发展潜力,立足好中求快,做到又好又快,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努力保持发展中的领先地位。
——坚持改革开放,推进创新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改革探索,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全面加强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和其他各方面的创新,深化对内对外开放,不断为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统筹兼顾,推进协调发展。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统筹推进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地区发展,统筹推进经济与社会发展,促进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投资消费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形成协调并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坚持节约集约,推进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切实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全面发展。整体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着力改善民生、发展民主、保障民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三、着力推进经济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要深化改革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增强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
(一)全面加强自主创新。自主创新是推进我省又好又快发展的核心战略。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支持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和推动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积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培育一批国内一流的科研机构和公共创新平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以科技人员为主力军,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紧密结合,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在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取得新进展。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加快推动“品牌大省”向“品牌强省”转变。继续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培养引进高科技领军人才。广泛持久地开展群众性创新活动和科普活动,提高公众的创新意识和科学素养。培育创新文化,保护创新热情,宽容创新挫折,形成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
(二)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改革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源泉。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再创我省体制机制新优势。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完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融资体制和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财政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积极发展农村金融。深入推进城乡配套的体制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建立有助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强县强镇扩权政策,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三)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大力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全面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努力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更好。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粮食生产,做精做优做强农业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农家乐等休闲产业,打造一批特色农业强县强镇强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着力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和农技推广体系,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扩面,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深入实施县(市)域总体规划,优化村庄布局,继续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创新农村基层民主形式,把一批中心村率先建设成为文明和谐的农村新社区。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劳动力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致富能力,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四)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优化产业结构,重点是大力发展服务业,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结构调整的战略重点,从改革体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等方面,鼓励和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尤其要大力发展金融、创意、信息、咨询、物流、旅游、会展、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培育若干国际性、区域性商品贸易中心,健全生产要素市场体系,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发展水平。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完善环杭州湾、温台沿海产业带和金衢丽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实施力度,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具有先导作用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依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推进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
(五)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大力倡导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各项举措,严格执行能耗和环保标准,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加强水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依法从严管理土地,健全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全面加强节能降耗,重点抓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和生活节能,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大江河水系源头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重视地质环境保护,切实抓好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防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有害气体治理力度,提高污水、垃圾的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六)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加强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优化全省空间开发格局和城镇空间布局。坚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市化的主体形态,强化省域中心城市的龙头核心作用,提升大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增强中小城市发展实力,加快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发展,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城市公用设施,改善城市生态和生活环境,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城市功能。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规划建设全省高速铁路,完善高速公路网络,继续加强港口、机场、沿海和内河航道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有条件的大城市要积极发展轨道交通。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完善防洪安全、水资源供给和水环境三大保障体系。积极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息资源应用和共享。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七)加快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民营经济是我省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民营经济的发展质量和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省经济的整体素质。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实现民营经济新飞跃。完善和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鼓励民营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企业文化创新,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着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发展一大批具有集群优势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家庭工业发展水平。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依法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公用事业等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支持民营企业与公有制经济、外资经济融合互动,大力发展混合经济。积极鼓励在外浙商回乡反哺发展,实现“走出去”与“引进来”的良性互动。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引导和管理,进一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创建和谐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八)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海洋资源是我省的优势所在,海洋经济是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必须把发展海洋经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以宁波—舟山港建设为核心,推进全省港口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完善集疏运体系,大力发展海洋运输业,加快建设港航强省。加快规划建设临港产业带,积极发展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临港工业。合理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加快发展海水淡化、海洋能源、海洋生物、海洋旅游等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海水养殖业和远洋渔业,加快标准渔港建设。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九)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我省发展的潜力所在。要进一步优化和创新扶持政策和帮扶载体,深化山海协作,促进欠发达地区快速发展。鼓励欠发达地区充分发挥后发优势、资源优势,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和生态经济,利用生态优势发展高科技产业,走自我积累与借力发展相结合的道路。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山区、库区和海岛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推进下山脱贫、内聚外迁,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切实把扶贫工作落实到村到户。
(十)加快构筑开放新格局。要进一步确立新的开放理念,实施新的开放战略,扩大开放领域,全面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大力支持自主品牌产品和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加先进技术装备和重要资源的进口,着力发展服务贸易。充分发挥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在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注重优化外商投资结构,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完善促进境外投资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积极推动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向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发展,共同打造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和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崛起,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加强与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
四、大力推进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快社会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优先发展教育。教育是发展的基石。必须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教育投入,强化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大统筹城乡基础教育发展力度,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和高中段教育,重点解决好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育基础薄弱问题,完善困难家庭学生助学政策,积极解决民工子女就学问题。高度重视高等教育的发展,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大众化水平,鼓励高等院校优化专业设置,强化办学特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鼓励在校学生科技创新和发明创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逐步扩大城乡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的覆盖面。支持浙江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打造世界一流大学,扶持若干普通高校跻身国内一流大学行列,扶持若干职业技术院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职业院校。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和职业培训,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快形成终身教育体系,构筑学习型社会。
(二)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政策,切实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积极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加快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加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行政监察,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大力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加快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快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重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加强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制度。认真做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与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等救助水平。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切实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和红十字事业。
(四)理顺和规范收入分配关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提高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社会收入再分配政策,加快形成效率与公平兼顾、促进共同富裕的收入分配格局。健全企业最低工资制度,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强劳动定额和工时等劳动标准管理,推动落实艰苦岗位津贴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增长机制,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全面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重点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调控。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有效调节过高收入。
(五)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素质。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城乡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继续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力争在国际国内重大赛事上取得好成绩。
(六)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高度重视和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管理网络,着力加强对社会组织和互联网“虚拟社会”的管理,提高对外来人口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强化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和处置机制,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系列活动。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预防、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严防严打境内外敌对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的捣乱破坏活动,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有效应对各种灾难事故和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五、加快推进文化建设,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先进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集中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和谐文化,切实加快文化大省建设步伐,进一步增强文化综合实力,不断提升现代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人的素质全面提高。
(一)不断强化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旋律,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共识、凝聚力量。积极开展理想信念、基本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深化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在浙江实践的研究。加强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营造积极健康、和谐包容的思想舆论环境。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长期以来浙江人民在创新创业伟大实践中锻造的浙江精神,努力营造在创新中创业、在创业中创新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浙江人民创新创业的活力,推进浙江在创新创业中实现新的发展。
(二)积极培育文明和谐的道德风尚。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基本行为准则,努力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城乡志愿服务,不断提升城乡文明程度。
(三)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文化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不断激发文化发展活力。深入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格局。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稳步推进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加快推进国有文化集团的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培育有较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国有文化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
(四)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强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努力打造一批体现优秀历史文化、反映时代精神、具有一流水准的文化精品力作,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文化名人。加快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培育文化下乡载体,扶持发展基层自办文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文物保护和文史档案工作,建立健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抢救和保护。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大力发展区域特色文化,加快发展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积极利用先进技术和现代经营方式改造传统文化产业。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文化产业领域。进一步推动文化“走出去”,实施一批重大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体育交流项目,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扩大浙江的文化影响力。
六、扎实推进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一)完善党的领导方式。进一步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团体的领导,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坚持党管武装原则,认真贯彻“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战略思想,加大国防教育力度,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继续关心支持驻浙部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不断巩固新型军政军民关系。
(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加强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认真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促进党政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积极探索基层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村(居)民自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形成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比较完备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司法工作保障机制,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四)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积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完善科学民主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公示、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
(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巡视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询问质询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法律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支持人民政协按照章程开展民主监督,加强政府层级监督,积极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七、全面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实现这次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根本保证。
(一)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党的十七大召开后,要认真抓好大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党章,提高党员干部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健全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继续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坚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做到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推进自主创新的组织领导能力、管理社会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坚强核心。大胆选拔坚定贯彻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特别要重视党政正职队伍建设,切实做到选准配强、用好管严。完善后备干部制度,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意发挥不同年龄段干部的作用。注重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做好老干部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干部民主推荐提名制度,全面实行地方党委全委会干部任用表决制和常委会票决制,继续开展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推进干部交流工作,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干部辞职制,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正常机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度,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行为,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积极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工作,进一步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眼于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调整优化组织设置,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深入实施“先锋工程”,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培养造就一支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队伍,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增强服务和管理功能,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在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有效途径,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以及文化团体的党建工作。健全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办法,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扎实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积极推行“一员双岗”、党员承诺制,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真心关爱和严格要求基层干部,探索建立党内关怀和互助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全面落实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在党的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和监督党内事务、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党员权利保障机制,畅通党内下情上达的渠道,确保党员的意见建议及时、顺畅、真实地向党组织反映。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在有条件的县(市、区)进一步推行党代会常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充分发挥全委会的作用。
(五)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积极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扎实推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成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牢记“两个务必”,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抵制铺张浪费、享乐主义,着力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下访、蹲点调研、为民办实事等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抓紧抓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为重点,深入推进具有浙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促使公共权力规范行使。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合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人民。
同志们,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是浙江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战略目标;坚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是浙江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的事业任重而道远,我们的责任重大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奋发图强,努力实现大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共同创造浙江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