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发布5项能耗限额标准 至2010年预计可节约183万吨标煤
浙江在线杭州6月29日消息 (记者 杨晓燕 通讯员 肖扬) 经过10余月酝酿,今天上午,省质监局、经贸委等部门联合发布首批5项节能地方标准,为浙江高能耗行业节能降耗设置新“门槛”。这也是我省首次发布有关行业能耗限额的强制性技术规范。
今天首批发布的为火电、热电、水泥、炼油、烧碱等5项能耗限额标准,涉及4个行业370多家企业。2005年的统计显示,其总能耗为4495万吨标煤,约占全省总能耗的37%和工业能耗的50%。
据测算,5项新标准实施后,若企业全部达到限额要求,在产量不变的情况下,预计可节约61万吨标煤,到2010年,可累计节约183万吨标煤。
这是我省首次发布有关行业能耗限额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在上世纪80年代,我省亦曾发布过单位产品能耗标准,但均属推荐性,缺乏强制措施保证,令标准形同虚设。而此次发布的能耗限额强制性地方标准,将成为我省运用市场机制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
它们将如何进行具体实施?“制定能耗限额标准既对产业提出能源消耗的技术要求,引导用能单位努力达到限额标准,同时为实行梯度电价政策、差别信贷政策等提供依据。因是强制性的,不达标可依法关停。”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为记者如是解疑。
我省有关部门拟以2年时间为期,促进相关企业进行整改、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到期仍无法达标的,将采用加电价和降低信贷等级等政策措施,提高能源消耗成本,运用经济手段促企业淘汰高耗能、低效益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整改无望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则将最终面临被淘汰、关停的命运。
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指示下,去年9月,省质监局、省经贸委等部门在占全省工业能耗近60%的火电、热电、水泥、炼油、烧碱、钢铁、粘性纤维等行业率先制定能耗强制性地方标准。
此后,平板玻璃、电解铝、合成氨、印染布等行业的能耗限额标准也列入制定计划,标准总数达到19项。预计到今年底,占全省工业能耗80%的行业都将完成能耗限额标准的制定。我省节能标准走在了全国前列。
据悉,目前国家正在制定粗钢、水泥、烧碱、火电、铝等22项高好能产品能耗强制性国家标准,预计2007年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