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点:拔限速器像拔气门芯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城东一家电动车维修点,要求提高速度。“很简单。”一个维修工爽快地回答说:“只要拔去限速器就可以了。”
这位姓李的师傅告诉记者,限速器就像自行车轮子上的气门芯,很容易拔掉;一旦拔掉之后,车速自然而然地会提高,达到30公里/小时没有问题。
除此之外,李师傅还有另两招新的增速方法:“外加几组大功率的电池,尽管装上去以后卖相(外观)难看了点,但是跑起来要快得多;要么花60块钱配一个高效加速器,这种加速器,瞬时加速度可以提高近三分之一。”
骑车人:心存侥幸漠视交法
在杭州华东电动车市场,记者采访了几十位消费者,对电动车限速规定,约一半人回答“好象听说过”,还有40%的人称不知道。多数买车者认为“电动车跑得越快越好,不快我买它干吗?自行车不更便宜?”,至于车速过快可能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他们似乎都不是很在意,“运气没那么差的。”“车速快点没事的,自己小心点好了。”“那么多人在骑呢,不都好好的嘛。”看来,很多骑车人都存在着侥幸心理。
有关人士也指出,电动自行车其实已不能等同于普通自行车,它具有一定的机动性。骑车人应该像机动车的驾驶员一样,虽然车的性能可以达到一定速度,但也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限速行驶。遗憾的是目前我们对电动车骑车人的交通法规培训还是空白。
生产厂家:盲目迎合畸形需求
采访中,一个销售方也向记者透露,目前在用的电动自行车超重、超宽、制动性差的情况相当普遍。以制动为例,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制动系统一般有机械制动(以抱闸为主,使用最广泛)、电磁制动两种,两者价格成本相差在3倍以上。出于成本考虑,几乎所有的厂家都采用机械制动系统。但这样一来,当时速超过设计规定时,因紧急制动,抱闸刹车线非常容易绷断,无法及时有效地完成刹车,容易发生事故。所以,电动车轻摩化再加上制动系统不安全,危险可想而知。
既然如此,这些生产厂家为什么还不执行有关规定呢?那位销售商说,现在的电动车市场竞争也很激烈,大家竞相压价,利润已经很薄了,为了更好卖一点,厂家不得不尽可能压低成本,降低价格。另一方面他们也要想尽办法讨好顾客,市场上快一点的电动车确实销得快,那他们就随行就市生产轻摩化的电动车。
监管部门:亟需多方合力
根据规定,对于电动车销售方知假卖假,购买假电动车牌照、行驶证,顾客上假冒牌证的,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但实际上,这种处罚很难得到完全执行。
对电动车超速进行管理的主要是交警部门。但他们也有很多无奈:超速电动车辆越来越多,而交通管理的任务也越来越重,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时,交警怎么可能去一辆辆查飞驰而过的电动车?交警们认为,要管好电动车超速问题,主要是把住源头关。只要流入市场的超速车越来越少,在马路上管理起来也就相对容易些。
但工商部门也有他们的苦衷,那些在商场市场上销售的车辆是已经安装了限速器,属于质量合格产品。至于上了马路后运用种种手段使其加速,则已经超出了他们的管理范围。
看样子,治理电动车超速的问题,还需要多部门合作才行。
有关部门提出,要控制电动自行车无序发展势头,进而限制,逐步降低其保有量和出行比例。他们将根据电动自行车的特性,结合杭州市区道路交通条件,逐步对其行驶路线进行限制。考虑安全因素,建议首先限制其在非机动车与行人混行道上行驶,并根据限制情况,逐步推开至禁止在混合交通道路行驶,最终将其通行范围限制在机非隔离道路。同时,也对外地牌照电动自行车进入杭州市区进行严格管理和限制。
事故回放
▲2007年6月1日0时10分许,邵某驾驶小货车途经杭海路707号附近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施某相撞,造成施某及电动自行车上乘坐人金某夫妻二人受伤,金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7年5月30日12时35分,顾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在新横线横畈镇大罗村处由西向北左转弯过程中与由北向南行驶由曹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顾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5时死亡。
▲2007年5月14日11时许,张某驾驶轻型货车在白章线5公里路段时,与由傅某驾驶在该路段南侧上洋安村村道由南向北行驶右转弯的济宁中区1007××号电动自行车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傅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