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2日讯
前天,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损害赔偿案件。令人难以置信的是:4名打人者均是温州龙湾某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女学生,最大的1989年出生,最小的1992年出生,未满15周岁。
而被打成“应激性精神障碍”的人,竟然是她们的同学——1989年出生的潘晓萍(化名)。4名打人女同学所在的学校也因此被告上法庭。
四女生围殴同学导致精神障碍
17岁的女生潘晓萍,和另4名女生邹某、杜某、章某、孙某,都是温州龙湾区某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平时的接触中,邹某、杜某与潘晓萍慢慢结下了“梁子”。
去年12月29日晚7时许,潘晓萍被邹某、杜某约到寝室,一关上门,邹某、杜某便以抓头发、打耳光等方式对她进行殴打,并进行辱骂、恐吓,足足持续了10多分钟,章某、孙某也参与了殴打。
潘晓萍被打后,当场出现精神恍惚、眼睛呆滞、言语不清等状况。司法鉴定所鉴定为:急性应激障碍;与被打有直接因果关系。潘晓萍出院后仍需继续治疗。
6月22日,潘晓萍一纸诉状将4名打人的女同学和其所在学校告上法庭,提出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58347元。
青春期叛逆心理是主因
记者发现,除了温州这起暴力事件外,近期国内发生的一些校园暴力视频事件,施暴主角往往是女生。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冯琦告诉记者,一般校园暴力多发生在13-18岁的中学生身上,青春期的孩子认知能力又不够强,容易受到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其次他们的行为很容易被不稳定情绪所控制。
另外,这一时期,人还会有各种强烈的行为冲动,这些原因,都是校园暴力产生的重要心理因素。
教育竞争“失败”是社会原因
一位从事多年政教工作的老师告诉记者,校园暴力往往是学生之间小矛盾的升级。
老师建议说,学校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要将内容具体化,教会学生处理同学关系的正确方法,特别是要告诉学生和同学发生矛盾时,要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不要自行解决,否则就可能要承担一定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