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有待提高
2007年07月0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报告解读人: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陈秀庆
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有待提高
基于这一现状,本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了“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提高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要求与目标。陈秀庆认为,这将会使收入分配的利益关系更加和谐。
“不仅要提高职工工资的绝对数值,更要提高它在收入分配中的配比,使尊重劳动、尊重劳动成果的观念体现到分配制度上去。”陈秀庆如是评价。目前,在分配过程当中,资金、技术、管理等的生产要素所占比重偏高,而劳动力生产要素的地位还需要提高,“强资金、弱劳动”,这样的现象较为普遍存在。
陈秀庆认为,市场决定机制的条件下,资金、管理、技术等要素的作用是不可抹杀的,但也应注意到广大劳动者收入偏低,这不利于和谐,所以要适当提高劳动要素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形成良好、和谐的共同富裕的分配制度和格局”。
此外,我省企业收入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还包括: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健全、内部工资共决机制不到位、政府对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措施乏力等。
来源:
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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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