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4日讯
进入7月,随着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进行,不少考生由于未能进入理想的大学或者理想的专业就读,因而选择自学考试这一高等教育形式。省教育考试院已于2007年6月25日在本报刊登全日制自考助学院校联合招生信息,并将于7月中下旬分别在台州、温州、杭州等地开展自学考试巡回宣传咨询活动,届时广大考生可就自己关心的有关自考的问题前往咨询。
考生可登录www.zjzk.cn查询自考社会助学资格
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将有10万考生落榜,很多家长开始为这些孩子谋划出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其没有任何条件限制、可以自主选择专业、社会认可度高等独特的优势,吸引了众多考生和家长的目光。
这给自学考试助学单位注入新的活力,助学单位也因此进入生源大战,招生广告铺天盖地,有的甚至采取不良手段进行恶性竞争。
许多考生不知道如何选择自考助学单位,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在选择自考助学班时,首先要看是否具有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资格(具体可以上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查询),不要偏信不良信息和随意散发的广告。
全省有158家社会助学单位
目前我省有158家经审批、具有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资格的助学单位,其中有40余家普通高校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开展自考助学活动。
助学形式也多种多样,有全日制助学、也有业余时间助学和考前串讲。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促进自学考试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出《关于规范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助学单位主体、招生纪律等提出明确要求,规定举办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浙江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学校(包括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招生、教学、管理必须是同一主体。
助学单位招生宣传必须真实准确,名称、校址、类型、学历层次、收费标准、证书类别、颁证方法等必须逐一明确。不得对颁发文凭等敏感问题作随意承诺,不允许以自考助学与成人高校高复“混合班”,即所谓“双文凭”的名义招生,不允许民办教育机构以与普通高校合作的名义招生。普通高校设置在校外的教学点(班),由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统一管理、统一收费,并注明办学地点。
7月中下旬各地有自考宣传咨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制度,是目前我国最开放、灵活的高等教育形式,每年都会吸引成千上万的学子来挑战自己的能力,越来越多的普通高校学生,通过自考获取高一层次的学历或第二学历;很多在职人员参加自考给自己充电;一批因各种原因无缘普通高校的学生选择了自考来实现自己的大学梦,全日制自考学习更是让很多人感受到与普通全日制大学无异的校园氛围。
目前我省已开考62个专科专业和65个本科专业,覆盖经济、法律、教育、文学、历史、工学、农学、医学等各大领域,还有多个新专业已经教育部考试中心批准,即将开出。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倾向和就业意向自主选择。在学习过程中,考生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调整自考专业。
为让社会及报考者更好地了解自学考试助学信息,帮助助学单位做好2007年全日制自考助学招生宣传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已于2007年6月25日在《钱江晚报》刊登全日制自考助学院校联合招生信息,并将于7月中下旬分别在台州、温州、杭州等地开展自学考试巡回宣传咨询活动,届时广大考生可就自己关心的有关自考的问题前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