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4日消息(通讯员 金小燕 魏力 记者 杨晓燕) 今天,杭州市工商局通报流通领域农药、化肥商品质量情况。根据抽样检查,杭州市售农药、化肥的合格率为86.67%。工商部门同时发布维权提示,应警惕制售假冒伪劣化肥行为,农资消费者在购买农药化肥时应谨记“六要”。
杭州市工商局对建德、桐庐、富阳流通领域销售的农药、化肥二类商品进行商品质量监测,共抽查10家商业单位销售的农药、化肥商品30批次。经过检测,合格26批次,合格率为86.67%,其中农药商品合格13批次,合格率为86.67%,化肥商品合格13批次,合格率为86.67%,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1.15%、15.24%、26.67%,但仍有部分农药、化肥难过质量关,农资消费者在购买时需引起注意。
农药商品质量上存在的问题:(1)、商品含量与标识的明示值不符合。标称江苏华源农用生物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吴农”牌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按照HG3290-2000标准多菌灵含量应≥50.0%,但实测结果为47.4%;(2)水分超标严重,如标称辽宁省丹东市农药总厂生产的“秋实”牌12.5%腈菌唑乳油,按照HG3763-2004标准水分应≤0.3%,但实测结果为2.1%,大大超出了标准的要求。
化肥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游离酸质量分数和有效磷含量。如标称江山市凌霄化肥厂生产的“凌霄”牌过磷酸钙,按照GB20413-2006标准游离酸的质量分数应≤5.5%,但实测结果为7.2%;标称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倍富家”牌复合肥料,按照GB15063-2001标准有效磷应≥8.5%,实测结果为7.72%。
据此,杭州市工商局发布维权提示,应警惕制售假冒伪劣化肥行为,农资消费者在购买农药化肥时应谨记“六要”。
一、农资消费者在购买农资时要尽量到固定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商品经营单位购买。因为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单位、个人,大多是无证照经营或无固定场所。
二、要看农资商品的外包装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厂址、出厂日期、保质期等标识,是否有合格证等。因为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不会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而种子、化肥、农药都有严格的保质要求,如果没有保质期很可能就是假冒或过期变质商品。
三、要索取盖有经营单位公章的信誉卡、保修卡及发票。发票要清楚准确地标明购买时间、商品名称、数量、等级、规格、型号、价格等主要项目。发票中所购商品不能用字母或代码代替,也不能接受个人签名的字据或收条,因为一旦发生纠纷,只有合法的发票才是依法调解纠纷的主要证据和依据。
四、要货比三家,到信誉好的经营户去购买,不要贪图便宜,为省一点钱而误了一年的收成。
五、发现农资商品质量出现问题,要妥善保管样品和商品包装及说明书,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不要耽误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六、如果因为使用存在质量问题的农资商品耽误农时或造成损失的,要及时报有关专业部门,对农产品损失情况进行评估,从而为索赔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