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寿螺官司一审有果 温州食客胜诉获4万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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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7月05日 07:37: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去年轰动全国的福寿螺事件,近日有了新进展。前天,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蜀国演义酒楼赔偿温籍食客谢怿雪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4万余元,其中包括6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谢怿雪是温州市区人,在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当律师。去年7月,她在北京蜀国演义酒楼就餐时食用了“香香嘴螺肉”(凉拌螺肉),餐后陆续出现肌肉刺痛、触觉异常、发烧等症状,最后经北京友谊医院确诊,患上了“广州管圆线虫病”。
事后,先后有20名患者向法院起诉,要求蜀国演义酒楼赔偿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本月3日,北京朝阳法院对谢怿雪及另外5位福寿螺事件受害者的6起案件作出宣判。法院判决认为,“香香嘴螺肉”因加工工艺不当,未能杀死福寿螺中携带的广州管圆线虫幼虫,最终导致消费者患病。蜀国演义酒楼对其所经营的菜品未尽管理义务,主观上具有明显过错,因此对原告所遭受的人身损害及相应财产损害负有完全赔偿责任。
虽然酒楼对消费者的医疗费进行了相应赔付,但其尚未对其他损失予以适当赔偿,而消费者有权获得这部分赔偿。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并同时判决蜀国演义酒楼分别向6位消费者书面道歉。据谢怿雪介绍,还有2位消费者因与蜀国演义酒楼签订过和解协议,两起案件暂时未判。其中温籍侨胞杨仿仿因没有在蜀国演义酒楼就餐的发票,案件也未判(详情进入)。本月10日朝阳法院将再次开庭审理。
来源:
温州网
作者:
周晓玲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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