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1日讯
昨天上午,万松岭人防坑道前,3000余把“枪”被平铺在地面,“沙漠之鹰”、AK47、M16、M4A—1等枪支,在民警的监管下,一辆压路机车缓缓开过,伴随阵阵“咔咔”声,这些耳熟能详的世界名“枪”被碾压得支离破碎。
“仿真枪在外观上与真枪极为相似,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作为犯罪工具,因此国家法律规定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一经查获,将予严惩。”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王瑞理说。
此次集中销毁仿真枪械是杭州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在今年4—10月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活动之一。
仿真枪销售渠道混乱
据了解,近年来,由于仿真枪国际市场需求不断扩大,有许多玩具厂家为国外用户加工制造仿真枪。同时,海关查获走私仿真枪案件也呈增长趋势。
今年6月下旬,宁波海关隶属大榭海关在转关出口货运渠道查获一批国家禁止进出境的塑料仿真枪,共计115箱4410支。
犯罪分子持仿真枪从事抢劫、非法拘禁等案件越来越多,给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今年春节期间,犯罪嫌疑人卢某、李某在杭州频频抢劫出租车得手,其中一样作案工具就是一把仿真枪。
另外,网上销售仍是执法部门最难查处的销售环节之一。记者搜索了诸多仿真枪销售网站,有关业内人士称,通过网上购买仿真枪是违法行为,但他们可以在邮购的时候在邮单“包裹物品”栏内填写诸如“玩具”等其他用品。
王瑞理说,我国禁止生产和销售仿真枪。“因此,无论是仿真枪的卖方还是买方,都是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都是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对象。个人收藏也不允许,一旦发现,也要被处理。”
仿真枪威力到底有多大
仿真枪的威力到底有多大,也存在很多争议。
据一名军事爱好者介绍,一把电动M4A—1,距离易拉罐两米,能将单面罐体打穿,但不像有些人形容的可以将木板击穿,如果射到人身上,瞬间确实可以有一定的疼痛感,但让人受伤出血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这些枪的制造材料与发射原理都足以以假乱真,如果改装过就更具杀伤力,一旦在地下流通,危害性丝毫不在真枪之下。如果犯罪分子手持这种枪去实施各类犯罪行为,即便不开枪,也同样对受害人起到完全等同于真枪的威胁作用。”一位民警表示。
现在的问题是,这些仿真枪的收藏爱好者都是花了成千上万元才收藏了自己喜欢的各类名枪,是否上缴公安机关,这是一件相当矛盾的事。但公安机关表示,收藏也有隐患,一旦被小偷偷走而用于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那么,作为“枪支”来源的收藏者也难逃其责。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对仿真枪销售单位和个人,予以严惩;对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执照。
公安部规定:“凡外形、颜色与《枪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近似,并且其尺寸介于《枪法》规定的枪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间,但不具备枪支性能的物品,可以认定为仿真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