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应聘的三轮面试中胜出,但体检后最终未被录用
到底是不是因为乙肝病毒携带而遭拒绝录用,这个问题非常关键
如果事实成立,这可能成为杭州反乙肝歧视第一案
浙江在线07月11日讯
昨天上午10点半,27岁的湖南女子陈丽(化名)走进位于新塘路68号的江干区法院,陪同她的还有两男一女: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杨吉律师、“肝胆相照”网站权益版版主陆军,“中国民间护肝第一人”杭州女作家赵玉泓。
陈丽此行的目的,是要起诉可口可乐生产商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她认为对方因为自己携带乙肝病毒而拒绝录用她,侵犯了她的平等就业权。
由于这是新类型案件,江干区法院有关领导慎重表态:中萃公司位于下沙,请陈丽到江干区法院的九堡法庭立案。4人辗转奔赴九堡法庭,工作人员收下了陈丽递交的材料,说:“庭长章重出差在外,是否立案将于7日之内给予答复。”
如果事实成立并且立案,这将成为杭州反乙肝歧视第一案。
在陈丽递交的民事起诉状上,诉讼请求有4条:
1.请求依法确认被告以原告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由不予聘用行为违法,侵犯原告平等就业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就原告受到的损害公开道歉;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陈丽口述
“应聘文员通过三轮面试体检查出小三阳被刷下”
我生长在湖南农村,从小身体健康,连盐水都没有挂过。
大学一年级时体检,学校把结果公布了,张贴在校园里。同学回宿舍告诉我,说我是小三阳。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我不敢去看公布栏,也不知道这个小三阳对我的生活会有什么影响。
大学快毕业找工作那会,我才慢慢意识到:乙肝病毒携带者很难找工作!我再去查资料,才晓得自己是生下来就从妈妈那里感染了乙肝病毒,属于母婴垂直传播。
大学毕业我离开家乡到了杭州。为什么要到杭州?因为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美的地方,我一定要来!那时候,我天天买报纸看招聘一栏,东家干一年,西家干六个月,都是小公司,体检没那么严格,我是这么想的:如果不能进入大公司工作,至少先养活自己吧!
2003年4月,我到了一家药品销售公司,做销售助理工作,后来公司给全体员工体检,幸好没公布结果,也没有解雇我,我很感激,决心要好好为公司服务。但是今年1月,公司因为效益不好,大量裁员,对我这个老员工,公司采取了暂时放假的措施,每个月只能领取很少的生活费,而且公司也没有通知我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重新上岗,我只好重新开始找工作。
1月31日,我在网站上投了一份简历到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应聘“销售运作文员”的职务,通过了第一轮面试、上机测试以及第二轮、第三轮面试后,公司人事部要我去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说只要体检通过就可以调档案签劳动合同了。
我当时就担心“小三阳”可能会成为录取的阻碍,很怕。我又心存侥幸地对自己说,我应聘的是销售运作文员,不是国家限制的工种,大概不会受到歧视的。
2月25日,体检结果出来了,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小三阳),肝功能正常。我打电话给中萃公司人事部询问,当时他们就说公司规定不能招收乙肝病毒携带者。我不想就此失去这份工作,第二天跑到公司,人事部的负责人看了体检表,然后给公司医务室医生去了电话,明确说了,因为乙肝病毒携带的原因,不能录取我。
我说,我应聘的是文职工作啊,不是一线操作工,小三阳没有什么影响的。
这位负责人开玩笑说,打个比方吧,公司要的是60分员工,因为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原因就只能是59分。
虽然对方只是一句玩笑话,但让我难过极了:凭什么就给我打59分?要是有一种办法能让我摆脱这个病毒,我愿不惜一切代价!
回家后我向老公诉苦,他安慰我:算了算了。
可我不甘心,我要维权!我开始上网到处搜相关信息,找到国内最大的乙肝公益网站“肝胆相照”网站,发帖说了自己的经历,版主陆军和我联系上了,把杨吉律师介绍给我,说他能帮我打官司。
如果说一开始我只是想替自己维权的话,那么现在我意识到,我是在为一群和我有共同遭遇的人做好事,全中国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啊!
律师杨吉口述
打这起公益维权官司有标杆意义企业不应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
我今年5月中旬去郑州参加一个反歧视会议,认识了陆军,他也是小三阳。后来陆军告诉我,杭州有个女孩,因为携带乙肝病毒应聘被拒,非常痛苦也很无助,可不可以帮她打公益官司?
4月23日我在律所第一次见到陈丽,一个女孩子陪着过来的,她穿长袖T恤和裙子,不化妆。人很内向,问她三句,才答一句半,人很萎靡。有一句话她反复说,律师你帮帮我吧,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深圳、上海、苏州,都已经有人开始打反歧视乙肝的官司;在杭州,陈丽是第一个,很有标杆意义。帮她打这场公益维权官司,我只收取成本费,也就一两千吧。
从4月到7月10日,我总共见了陈丽5次,主要是了解事件、签约、筹备思路、合同盖章转交、准备材料。看到有那么多人在帮助她,陈丽的精神一次比一次饱满,上午去法院递诉状,陈丽坐在车里对我说,杨律师,你看天气热了那么久,这场雨算不算是及时雨?马上就要雨过天晴了吧?
我7月9日晚上还和陆军一起吃饭,当时他用自己的筷子从老鸭煲里夹了一块肉给我,我也吃下去了。携带乙肝病毒并不可怕!如果同桌吃饭会传染,我怎么敢吃他夹过来的菜呢?
陈丽这事,我的观点是:中萃公司拒录她,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该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原携带者。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四十二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侵犯公民平等就业权。陈丽虽然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但乙肝病毒携带并不是乙肝病人。《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明确指出:“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应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中萃公司虽然是食品加工企业,但陈丽应聘的“销售运作文员”一职与食品生产、加工无关,中萃不能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由歧视她,更不能仅凭此拒绝聘用她。
中萃声音
我们不是单单因为体检的问题而拒绝录用陈丽
我们是综合评估觉得她不太适合文员职位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田经理。他表示:
我们公司招聘员工有一套严密的程序,通常要进行三轮面试,再体检。因为应聘者很多,我们是百里挑一择优录取的,从岗位要求和个人素质来综合测评应聘者是不是能够适应公司的工作。人事录用方面,我们是严格遵从国家政策法规的,中萃是食品加工公司,在一线直接接触原材料的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才能上岗,其他岗位的体检结果以此作为参考,并不是不予录用的标准,我们不是单单因为体检的问题而拒绝录用陈丽,而是从整个面试流程来综合评估,觉得她可能不太适合销售运作文员这一职位。
延伸阅读:
今年5月3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指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虽被乙肝病毒感染,也具有传染性,但肝功能在正常范围,肝组织无明显损伤,不表现临床症状,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乙肝病毒主要有血液、母婴垂直(分娩和围产期)和性接触三种传播途径,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一般接触也不会造成乙肝病毒的传播。
《意见》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辞退他们。
2004年的“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乙肝病毒携带者张先著把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歧视乙肝携带者的安徽芜湖人事部门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