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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勇 周华富:成果产业化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生动实践。经过改革开放近30年的发展,浙江经济已步入人均GDP3000-5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创新应当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使创新成为创业的主要动力。近年来,我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大力推进高技术产业化,积极促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1998-2005年,我省共实施国家和省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521项。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水平的高技术产品;发展了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高技术企业;培育了一批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高技术产业;提升了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传统产业。它更加清晰地体现出创新创业对于浙江经济发展的深远意义。

  “十一五”时期,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成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因此,我们要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围绕电子信息产业、现代生物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现代装备制造业、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应用高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八个优先发展的重点领域,加强规划指导和政策引导,发挥重大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做大做强高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扎实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加强规划指导。《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摆上十分突出的位置,提出要组织实施重大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优先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技术产业。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并深入实施《浙江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等专项规划。要认真组织编制实施年度计划,把“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政策引导。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研究提出促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措施,加快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良好环境。要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动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和互动发展。要研究提出与科技政策更紧密结合的产业政策,抓紧制定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具体政策措施,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投资和政府采购政策,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加快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鼓励产学研联合,完善对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促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加强项目示范。重点围绕《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30个科技创新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加快实现技术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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