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投入引导,调整优化纺织结构
1、明确投资导向。及时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结合绍兴实际,发布《绍兴市纺织工业发展导向目录》,明确纺织工业鼓励、限制、淘汰项目,从源头上引导企业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2、加快技术改造。重点鼓励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纺织产业,对实行“零土地”进行技术改造的纺织项目,加大贴息力度,技改贴息要高于一般项目;对纺织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产品应用领域有重大突破的投资项目,要积极向国家和省级部门争取支持和扶持。
3、淘汰落后设备。制订印染行业污水排放、耗能高等标准指标。对能耗高、污染大、效益低的纺织设备,限定淘汰时间,并加大进度和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对万元产值能耗高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一倍以上的企业,要通过经济杠杆,强制淘汰。
(二)、加强科技进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1、加强纺织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对新产品研发经费投入、省级以上新产品产值比重较大,获得省、国家科技进步奖,并对纺织产业提升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给予企业技术中心一定的奖励,鼓励企业科技创新。2、促进纺织企业建立战略联盟。鼓励纺织企业与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特别是鼓励企业与国际、国内在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加强合作,促进企业进一步站在技术前沿,引领行业发展。
3、建立纺织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创造条件,搭建技术服务平台,解决行业共性技术,并加强整个产业链各环节一条龙产品整合开发,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重点扶持中纺院江南分院和绍兴县纺织科创中心的建设,除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外,各级各部门要优化服务,重点支持。
(三)、加强龙头培育,加快产业集聚推进
1、鼓励企业加强战略经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加强与国内外、市内外大企业、大财团的战略合作;实行企业间收购、兼并、重组,加强专业化协作等,优化企业资源结构;引导大企业大集团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等,鼓励企业加强战略经营,进一步做大做强。
2、开展竞赛评优活动。通过设定一系列考核指标,每年对织造、印染、服装、家纺、纺丝以及纺机企业开展竞赛评优活动,对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进一步调动和发挥经营者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强品牌运作,提升纺织形象建设
1、积极拓展产品市场。充分运用国际化营销手段,鼓励企业在国内市场设立产品专卖店、连锁店,加强产品市场推广;鼓励企业到国外设立产品营销窗口或生产基地,适应纺织产品国际化的消费需求,促进我市新型纺织产品及服装品牌的创新发展。
2、鼓励企业自主品牌出口。进一步培育自有服装品牌,提高自有品牌出口比重。凡自主品牌出口1000万美元、占产品出口比重50%以上的企业,要加大奖励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市纺织产品国际知名度。
3、充分发挥名业名品效应。充分利用现有块状产品优势,如领带、袜业等优势特色产品,加强整体运作,通过举办全国性博览会、学术交流会等,进一步提高区域品牌知名度。
(五)、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人力资源素质
1、建立人才评价体系。加强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介体系,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成才营造更好的环境。从2006年起,全市每年开展“科技人才”、“管理人才”、“营销人才”十佳评选活动,并实行有效精神和物质激励,不断增强其成就感和责任感,激发科技人才的进取精神和竞争意识。
2、整合教育资源。积极利用各种社会办学方式,鼓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和个人踊跃投资,加快筹办“绍兴纺织工程学院”,为广大纺织企业提供技能型人才培训提供智力场所。
(六)、加强组织保障,促进纺织业振兴
1、加强纺织行业的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工业的领导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财政局、教育局、外经贸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绍兴市纺织提升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绍兴纺织行业提升发展工作的领导。
2、积极组建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市场经济中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快筹备“绍兴市纺织行业协会”建设,加强对全市纺织企业以及各县(市、区)各类纺织协会的服务和指导。
3、搭建纺织会展平台。充分利用中国轻纺城、国中领带城和大唐轻纺袜业城已有的知名度,进一步加大宣传运作力度,不断提升绍兴纺织业形象建设。精心办好一年一次的纺织博览会,扩大纺博会的知名度。利用会展功能,构建发展平台,并在市场服务功能、现代信息化手段等方面加以创新,使其成为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性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