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展的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共同发展及和平发展。
科学发展。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发展的规律性和全面、协调、可持续性,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之路,走城乡及地区差距趋于缩小、经济社会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互促的发展之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这一发展特征可从五个方面来把握:一是注重客观规律,二是注重人本特性,三是注重全面提升,四是注重协调互动,五是注重持久永续。
和谐发展。就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大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和谐发展,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努力保持人的发展与自然演进的永久和谐。
创新发展。就是持续推动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以改革促进发展,以科技带动发展,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体制创新是推动全面发展的巨大动力。科技创新是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生产力引擎。
共同发展。就是对内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通过先富带后富,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对外坚持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充分利用全球资源和市场,又通过自身发展和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际互利合作,推动建设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和平发展。就是实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既通过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又以自身发展来促进世界和平,推动建设持久和平的和谐世界。
上述五个发展基本包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主要发展特征,涵盖发展的目标和途径、发展的动力和保障、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外互动,形成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尤为重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持续推动科学发展,全面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