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偷黄金尚不构成犯罪 收赃人低价购买进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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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3月11日 10:31:1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
明知为赃物,仍低价收购未成年人所偷黄金首饰,结果——栽了。昨天,记者从泰顺县检察院获悉,贪图便宜的吴某已经被批准逮捕。两名偷盗者因未满16周岁而不构成犯罪。
今年2月9日晚,阿力和朋友阿峰(均为未成年人)来到泰顺城关儒学路的一户人家搞点“零花钱”。随后,他们一人放风,一人负责入室,盗得价值为1.8万余元的黄金首饰。
2月10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吴某在泰顺县城关的一家金银加工店内看店。一个十几岁的小年青走进来,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黄金首饰问:“这些可以卖多少钱?”问价的正是入室盗窃的阿力。接过黄金首饰的吴某看了看并掂量了一下,心想一个十几岁的小年青却有这么多的黄金首饰,而且这么急于脱手,肯定是偷来的。随后,吴某共以5000余元买下了价值1.8万余元的黄金首饰。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陶京津 朱慧呀 薛建国
编辑:
沈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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