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3日讯
在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办的一本记录簿上,我们看到这样一些有意思的投诉:为了一片面包,一只包子……乍一看多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这里面的每一件小事背后,都有一个个认真的消费者。也正是由于有这么一批人在,为我们“撬”起了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和潜规则。对于维护整个社会的消费环境来说,他们功不可没。
为3元钱较真并非小事许多小事并不小
80岁的郑世行大爷是位热心人。平时小营巷社区里哪里倒了污水,哪里扔了垃圾,有点什么事,他都是第一个发现。家里家外的生活琐事,他的态度历来很认真。
去年的一天,他拿了一包鲜肉包子,放到锅里蒸。正要把包装袋扔掉的瞬间,他发现袋上标示的重量是420克,但他清楚地记得当初自己去提货,票子写的是510克一包。是不是货发错了?
按照包装上的联系号码,郑大爷给厂家打了个电话过去,问是怎么回事?结果对方只说了句他们厂家没有510克一包的货,可能是提货的票子上把重量印错了,说完就挂了。
郑大爷心想,就算你印错了,不也是你的责任吗?怎么还不当回事,这样的态度怎么行呢?他非要“管一管”。
于是,郑大爷给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处打了个投诉电话。没想到,第二天,厂家就来登门道歉了,并感谢他发现了错误。承诺把印错的提货票子收回,改为420克,收不回的补足分量。
郑大爷这下开心了,想想自己一个电话就能起到这么好的效果,暗自为自己的较真庆幸。如果当时发现了,也和别人一样不吭声,那么这种错误就一直会错下去,这样肯定不行。所以,他只要一发现问题,就不会袖手旁观。这就是他的较真性格。这两天,他又和瓶装液化汽较上了劲。
这个月的液化汽送到他家的时候,郑大爷正在家里称体重。从来没称过液化汽究竟有几斤,这次他想称一称。结果是连瓶30公斤,他一看瓶子标示牌,自重16公斤正负0.5公斤,如果瓶重是16.5公斤,那么液化汽是13.5公斤;如果瓶重是16公斤,那么液化汽是14公斤;如果瓶重是15.5公斤,那么液化汽是14.5公斤。这样一算问题就出来了,这三种情况都没达到发票上写着的15公斤的份量。按97元一瓶的液化汽算,就相差了3—7元钱。郑大爷要问个清楚。
他按照发票上的煤气站服务热线电话,打过去问一瓶液化汽到底有多少公斤?对方告诉他,14.5公斤。他再问,既然是14.5公斤,为什么发票上要写15公斤?对方说其他煤气站也都是这样写的,是潜规则。
郑大爷不懂什么是潜规则,但还是觉得说不通,又找煤气站工作人员告诉他,一般的液化汽钢瓶可以灌15公斤,但为了安全起见,规定不能灌满,所以只灌了14公斤,但发票上仍然按15公斤写。对这样的解释,郑大爷还是无法满意。
他觉得是多少,发票上就应该如实写多少,哪怕总价不变,仍然97元,这样消费者也能接受的,但是缺斤短两就等于在欺骗消费者,郑大爷认为这是个态度问题!
按理,郑大爷每个月有三四千元的退休工资,和老伴足够花了,日子也过得无忧无虑。何况一年到头也就烧五瓶液化汽的量,更用不着去在乎这十来元钱了。但是他一想到杭州一天要烧多少液化汽,有多少消费者还蒙在鼓里,郑大爷就坐不住了,他觉得从大里讲,就不是件小事了。这次,他告诉记者也想好好较真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