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4日讯
近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初审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明确提出,政府对待小商贩不应是一味围追堵截,而应给他们提供适当的空间。
在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祖年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从今天开始就草案向全省公开征求意见,要让这部地方性法规更加符合我省实际。
草案中针对我省环境卫生问题提出了不少意见,比如乱丢废电池等有毒有害废弃物罚款30到200元;城市建成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和食用鸽的,予以罚没,并可处200元到2000元的罚款;随意破墙开店,最高可罚万元;车站、码头、宾馆、商场、饭店,以及沿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涉密等特殊单位除外)的厕所,应当免费对外开放……这些意见同时将征求公众意见。
●问题
环境卫生设施不足
环卫工人前脚清扫完,商家开门后就把垃圾倒到了街上;规划好的环卫配套设施,往往因为居民反对而搁浅。昨天,省建设厅介绍了目前我省环境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省环卫管理还存在工作环境艰苦,环卫设施不足、一线环卫工人待遇低的问题。
此外,环卫工人安全事故仍然高发。据杭州市统计,2005年至今,环卫工人共发生交通事故110余起,有10人被撞身亡。在过去的三年时间,全省环卫工人交通事故达682起,先后有22人被车祸夺去了生命。
●明确
公共财政应保证环卫投入
草案明确,政府应当保证对公共环境卫生保洁资金的投入,按照任务量核定工作经费;
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如公共场所的垃圾收集、中转、处理设施,公共厕所等,由政府负责建设;
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责任划分,由政府来保底,除根据责任区要去由责任单位负责外,其余部分全部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城市公共环卫由政府负责
针对以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草案对责任区进行了划定,对环境卫生责任人、责任区范围和责任要求作了具体规定,同时规定城市公共部分或无法落实责任人的区域,环境卫生责任由政府承担。
●焦点
有条件让小商贩占道经营
近年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多次发生暴力事件,一些城市曾发生过城管人员把小商贩打骨折等事件,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执法者与小商贩的矛盾经常见诸媒体。
“小商小贩随意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社会比较关注,管理部门感到两难。”省建设厅副厅长张文平则表示,小商小贩往往属于社会困难群体,应当在制度上给予适当空间,既要加强管理,也要帮助其解决就业困难问题。
目前,我省一些地方已经出台规定,在一定时间、地点,允许有关人员从事一些临时经营,比如擦皮鞋等等。张文平认为,这种做法符合以人为本要求,应当予以推广。
这一理念就体现在了正在征求意见的草案中。依据草案的规定,设区的市、县和镇政府应当给从事农产品、饮食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提供合适的临时经营场所,并规定经营者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细则
城区饲养家禽可罚2000元
草案对居民日常生活的细节作了明确的处罚规定。比如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等,罚款20元到50元;乱丢废电池等有毒有害废弃物罚款30到200元;城市建成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和食用鸽的,予以罚没,并可处200元到2000元的罚款;车站、码头、宾馆、商场、饭店,以及沿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涉密等特殊单位除外)的厕所,应当免费对外开放。
鼓励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虽然杭州不少小区都有了分类垃圾箱,但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小区真正做到垃圾分类处理。草案对生活垃圾处理作了五个方面的规范,鼓励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同时对餐饮垃圾规定应当单独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任意处置;实行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度,规定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和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制订。
随意破墙最高罚万元
草案规定,已制定街景设计方案地区的建筑物,开设门窗以及进行外立面装修,不得违反街景设计方案。如果违反,要强制性恢复,并处1000元到1万元的罚款。
外立面要定期清洗装饰
今后,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管理者,应当定期对其外立面进行清洗、粉刷和修饰。逾期不改正的,政府相关部门将代为清洗、粉刷和修饰,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