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建设文化产业发展体系作为今后五年浙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所要构建的三大体系之一,体现了浙江省委省政府在文化建设上所具有的超前性和独创性。如何在理论上准确地把握,在实践中有效地“着力”呢?
清楚地认识文化产业,增强紧迫性
这几年,“文化产业”这个词出现的频率迅速增加,但同时,也时常听到不少同志议论“到底什么是文化产业?”这确实是我们想问题、作决策、提措施要搞清楚的一个前提性问题。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这是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第一次出现“文化产业”这个概念;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文化第一次被明确分为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和经营性的文化产业;并且,第一次对文化产业的发展作出如此明确的价值判断。
为适应文化产业在我国迅速崛起,国家统计局于2004年结合国际上文化产业的一般界定以及我国的国情,公布了我国文化产业内涵界定与统计口径。文化产业是为社会大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制造、销售)和服务的产业,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包括以下六大类:文化产品制作与销售活动,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文化用品生产与销售服务,文化设备生产与销售服务,相关文化产品制作与销售活动,并在每一大类中又具体细化规范为若干小类。
虽然在我国文化产业的产业形态、产业结构、产业组织、产业政策以及相关理论研究都还处于积极探索并逐步清晰的阶段,但实践已经雄辩地证明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所具有的认知、教育、审美、娱乐等功能可以通过市场的流通而得到广泛的实现,甚至可以说,“市场流通决定了文化的流转”,而文化是靠流转而实现其功能的。同时,文化产业只有通过市场资源配置的方式才可能做大做强,实现当代意义上的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文化产业之所以被誉为朝阳产业,还因为它所具有的文化资源可以反复利用、没有环境污染、容纳大量劳动力,以及高科技与文化结合的特点,使它理所当然地成为可持续发展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产业。所以,必须与时俱进地认识到文化产业的价值,从而激发我们加快建设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的紧迫性。
清楚地把握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增强客观性
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是进一步建设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的客观基础,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增强客观性。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文化产业抓住了文化体制改革全国综合试点的契机,以文化观念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以及文化内容、途径、业态创新为动力,得到了稳步发展,形成了以下特点:
其一,文化产业初具规模。到2007年,全省文化产业总产出2123.44亿元,实现增加值595.9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5%和18.8%,增幅比上年同期上升6.2%和5.4%。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3.2%。
其二,国有文化单位实力增强。2000年以来,全省共组建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方面的10家国有文化集团,2007年,资产总值达到195.08亿元,全年总收入131.14亿元,共创造利润12.83亿元,上缴税收6.22亿元。这些集团正在成为文化领域的主导力量和文化市场的战略投资者。
其三,民营文化企业异军突起。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目前民营文化企业投资总规模达230亿元以上,涉及影视、印刷、经营娱乐、艺术品经营、旅游、广告、会展等10多个行业,年总收入300亿元以上,从业人员50余万人。并形成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民营文化龙头企业。
其四,高新文化产业崭露头角。我省十分注重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发展文化产业,初见成效。一是正在形成图书发行连锁、报刊发行连锁、音像连锁、网吧连锁和电影院线等五大现代文化流通业。二是从事电子商务、网络娱乐等网络文化产业在形成中,2007年我省网络媒体和网络视听营业收入约1.5亿元。三是正在初步形成动画教学、研发、制作、运营和衍生产品开发的动画产业链。四是初步建立了由数字节目、传输、服务等内容构成的有线数字电视新体系。
同时,也要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一是产业意识比较淡薄,忽视文化的产业属性的惯性思维仍然很有影响,相关理论研究也滞后;二是文化产业的发展规模配置偏小,产业链不长,产业群没有很好形成;三是市场对人才、资金、技术、信息、项目等文化资源配置还没有起到基础性作用,文化中介组织不够健全;四是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代表浙江特色、艺术水准较高的文化精品太少,懂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端人才极其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