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4日讯
这是两条东西、南北向的单行线小道:长生路和孝女路。在这两条道路的十字路口,经常会发生车辆碰擦事故。于是,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往往成了当事人争议的焦点。
对一般人来说,这好像有点复杂。但交警说很简单,只要根据交通法规定的路权和事故现场碰撞情况,就可作出正确的认定。
两车在单行线路口碰撞
昨天凌晨1点,夜班回家的李小姐开着“雪铁龙”爱车,从浣纱路右转正常行驶进入长生路(自东向西单行线)。
不料,车子刚开到长生路与孝女路交叉口时,一辆从孝女路由南向北单行的出租车一下子冲了过来,“砰”的一声撞上了李小姐的车,导致李小姐的车左侧、左前轮等部位破损。所幸两辆车上的司机及乘员都没有受伤。
一位路边小店的店主跑出来一看,马上对出租车司机说:“是你撞了人家的车,你要负全责的。”也许是他对这类事故看得多了,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出租车司机却认为,两车在没有红绿灯的相同道路路口发生碰撞事故,责任应该是同等的,不可能由他负全责。
上城交警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开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单:出租车司机负全责。
十字路口谁拥有先行权
为何由一方负全责?责任又是怎么认定的?昨天下午3点多,记者采访了处理这起事故的上城交警大队鲁警官。
鲁警官说,事故现场位于长生路与孝女路十字路口,两条小路都是单行线,其中长生路由东向西单向行驶,孝女路由南向北单向行驶。当时私家车的左侧前角和左前轮部位破损,出租车的车头也有所损坏。
询问当事双方相关情况后,鲁警官对出租车司机说,交通法规定,在没有红绿灯等交通标志的十字路口,应让先进入十字路口的车先行,它拥有先行权。根据事故现场碰撞痕迹和路权规定,出租车应负全责。
在事故认定单上签字的出租车司机,对交警作出的正确认定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