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眨眼的工夫,三四万元就不见了。黄先生在北京翠微百货购物时,钱包被盗,随后发现一张信用卡被盗刷了3万余元。这张信用卡只需签名即可确认刷卡消费,黄先生怀疑商场收银员未仔细核对信用卡签名,导致他人冒名刷卡。就此,有关工作人员称,交易时收银员核对过签名,“但收银员不是笔迹鉴定专家”。
无独有偶,宁波的徐先生日前接到一张来自某银行的催款通知书,称他在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已经透支了1万多元,希望他在5日内到银行缴清所有透支本息。面对这凭空出现的催款通知书和1万多元欠款,小徐的妻子认定他在外面花天酒地……想着想着,我忍不住看了看自己包里的银行卡。虽然它们都安然无恙,但心里还是感到不太踏实:谁又敢保证,它永远不会丢失?
信用卡失卡被“刷”的损失,到底该由谁来负责?又如何避免类似的损失?虽然持卡人因没有尽到保管责任,必须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代价。但商家若操作有责,银行若能合理设置“刷卡”门槛,就有可能“失卡不失财”,或许,这才是我们作为消费者所希望的。
要保障信用卡的安全,就必须在它的“门口”设置“门槛”,比如签名、密码……除此之外,交易场所的监控设施也必不可少。如果黄先生的信用卡设有密码,盗刷多半能够避免。但问题是:“门槛”既能阻挡盗贼,也会给持卡人、银行、商场等交易各方带来麻烦。安全与方便永远是一对矛盾。一位银行人士称,信用卡刷卡不设密码是“国际惯例”,“国外POS机上连输密码键盘都没有”。但问题是,“国际惯例”的推行,需要一定的实施条件。在欧美等信用体系完善的国家,若模仿别人的签名并被发现,将被所有金融机构列入黑名单。对那些盗“刷”而且数额较大的人,一旦查实,则要追究刑事责任———罚要罚他个心惊肉跳,关要关得他追悔莫及。
显然,我们缺少这样的环境。另外,我也怀疑这种“国际惯例”究竟在多少国家得以推行?但我觉得,这个“国际惯例”怕是不太适合中国的国情,因为当下,我们很多消费场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并不高,安全防范意识并不强,核对签名很多情况下是走过场,甚至直接跳过这个程序。屡屡发生的盗刷事件,足以证明“不设密码”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本来,信用卡的“门槛”就是“签字”,但有了“门槛”,“把门人”至关重要,如果“把门人”不能负起责任仔细核对,这个“门槛”又有何意义?其实,一般人,尤其是陌生人,很难把别人的签名模仿得惟妙惟肖,即使“不是笔迹鉴定专家”,也能较容易辨别出真假。
爱也好,恨也罢,信用卡等各类银行卡,已经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它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持卡人的财产安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风险。如果银行推出的理财品种,不能确保持卡人的财产安全,那这个品种就有必要改进;银行在操作程序的设计上,永远都无法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