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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宁波掀波澜 网上捉贼招来口水无数

  浙江在线10月31日讯 几天前,宁波某论坛上一条“人肉搜索抓小偷赏人民币!”的帖子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发帖者称,自己前天上午在餐厅吃早餐时,包被一名陌生男子偷走。发帖者还发布了当时小偷偷包的5张监控录像截屏,并明确表示将对提供线索的网友现金答谢。

  直到昨天,小偷还没有找到,但网友对“人肉搜索”反应强烈。

  【前因】吃早餐时包被盗 女网友发照"人肉搜索"小偷:事情发生在本周二早上,宁波的林小姐在海曙镇明路的一家小吃城吃早饭。她当时坐在门边位置上吃早餐,包就放在身边的座位上,整个偷窃过程不过短短两三分钟。》》阅读全文》

  失窃过程监控中历历在目

  事情发生在本周二早上,宁波的林小姐在海曙镇明路的一家小吃城吃早饭。她当时坐在门边位置上吃早餐,包就放在身边的座位上,整个偷窃过程不过短短两三分钟。

  发现包包失窃,林小姐马上告诉了当时店里的值班经理。值班经理帮她报了警,并陪她到附近几家银行将银行卡进行了挂失。随后,气愤的林小姐要求看监控录像,值班经理同意了。录像记录了整个失窃过程:一名穿棕色衣服的男子悄悄靠近林小姐,顺手抄起她身旁的小包,迅速往店外走……看完后林小姐又拷贝了一份录像。

  发帖是想让小偷无处遁形

  通过论坛帖子,记者联系上了发帖网友“人肉搜索找小偷”。她说自己正是被偷包的女顾客林小姐。

  当问到发帖的初衷,她说,自己损失虽然不是很大,也已经报案,但还是想对其他人有个警示,因为可能更多人成为受害者,最好能通过网络力量把小偷找出来,让他无处遁形。

  就在同一个网站论坛,半个月多前也曾有网友发过相似的贴子,也贴出了视屏截图,寻找侵害自己权益的人,当时也曾引起过网友的强烈反响。林小姐说,这个帖子给了她启发。虽然那个帖子最终没有找到目标,但是方式却是可以借鉴的。于是她便发了这个帖子。

  “人肉搜索”引争议

  许多网友在跟帖中表达了对小偷的愤恨,不过也有网友表示失主“人肉搜索”的行为有点过激,是公然侵犯他人隐私。网友“第三利润源”则不赞同失主的做法:“人肉搜索用得不好,很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接到林小姐报案的月湖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他们已对案件情况做了笔录,也调取了餐厅的监控录像反复观看,目前正展开调查。民警听说女失主在网上发起“人肉搜索”找小偷,不完全赞同。“如果画面弄错了,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京衡律师集团宁波事务所的陶旭峰律师说:被偷了东西确实比较窝火,当事人通过查看监控录像,把小偷的形象“晒”在网上,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作为一个社会人,应该有起码的社会大众意识,如果监控录像显示确有行窃行为,建议将资料交由警方处理比较妥当。

  另外,陶律师指出,“人肉搜索”是一种比较新颖的网络产物,目前在我国针对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各方观点存在较大分歧,目前尚无结论。

  “这种方法要是使用多了,大多数网友存在被少数别有用心者利用的风险,信息提供者还可能引来其他法律纠纷。一旦采用方式不当,极可能侵犯到他人的名誉权。”陶律师建议,当事人还是慎重使用这种方式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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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两句:
网友评论 1 条,查看全部  昵称:  
网友 于2008-10-31 11:25:38 就 “人肉搜索”宁波掀波澜 网上捉贼招来口水无数 评论
现在小偷的利益神圣不可侵犯,林小姐与小偷打交道请千万谨慎,弄不好小偷告你侵权罪,你还得赔他几万、几十万的,他偷你警察抓不到,你抓他,是侵权,现在这社会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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