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4日讯
老把蔬菜摆出店门口卖,遇上城管执法,不仅不接受处理,反而拿着扫帚破口大骂。然而,事实摆在眼前,如果他再不配合,房东就与他中止租赁协议。无奈,昨天他跑到银行去交了500元罚款。
“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们,我没营业执照,更不会签字,你们爱找谁找谁去,让开让开,别妨碍我做生意!”11月7日,拱墅区城管执法局大关中队的执法队员来到德新路83号蔬菜店时,安徽籍经营户王某挥舞着扫帚,扯大嗓门叫喊。
“你喉咙响也解决不了问题,你经常把店里的东西搬到店门口卖,我们已经跟你说过好几次了,如果你早听我们的劝,不就什么事都没了吗?”执法队员仍耐心地与他说理。
但是,当执法队员依据职责例行检查、对违法现场进行取证后,王某和店内几个伙计坚决不肯在执法人员出示的文书上签字。无奈,执法人员只能请现场证明人签字。
经过多方联系,执法人员终于找到房东蔡某,他表示一定敦促王某去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否则将与王某中止协议。
昨天,王某来到大关中队接受调查处理,最终结果是,他除了需要对蔬菜店进行整改外,还得缴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