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
继农行、光大银行、交行、杭州银行等之后,建设银行昨天也在其官网上公布了房贷新政细则。细则规定,对符合政策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调整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建行规定,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贷款利率可以给予优惠,首付款比例可降低。对居民购买其他类型住房的,将适当提高贷款条件。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及房贷中心掌握。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我省目前的房贷中,建行算是一个大户,因而,它的房贷新政细则人们格外关注。昨天,建行省分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该分行已接到有关通知,但具体如何执行,目前还需进一步研究。据有关人士透露,两成首付和7折利率优惠,目前只对90平方米以下住房;至于其他更多的细节,目前还不便透露。
与之前多家银行公布的统一细则有所不同,建行此次新出台的房贷细则,没有更多的详细内容。而是要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房地产价格波动较大的区域,以及价格波动较大的住房楼盘项目,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同时要求各行切实加强贷前调查,严格审查借款人信用记录,合理判断和评价借款人还款能力,严格落实面谈面签制度和真实性调查,加强风险监测与贷后管理,防范贷款风险。
“总行给予各地分行一定的自主权,区分地域、区分楼盘、区分客户,合理评估贷款风险,制定差别化的贷款政策,不搞一刀切。”省建行有关人士补充。
对于2008年10月27日以前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条款及借款人信用记录等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利率浮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