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召开的杭州和谐社区建设大会上,有很多关于社区工作者的好消息,其中包括这样4条——
1.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按不低于杭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和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核定,钱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今年核拨的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以去年为基数,一次性提高55%,今后社区工作者平均工资增长水平,不低于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
为此,今年市、区两级财政将增加社区工作人员经费支出共计1.55亿元。
2.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教育和学历教育,按规定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被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证书的,给予职称津贴和学费补贴。
社区工作人员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每月300元、200元、100元职称津贴。
3.对社区工作者报考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加分,报考事业单位给予政策倾斜,积极创造条件让更多社区干部走上街道(乡镇)级领导岗位,让从事过社区工作的干部,走上区、县(市)级领导岗位。
4.今年起,每两年为社区工作者安排一次体检。